名称 | 小儿咳喘灵口服液 | 小儿麻甘颗粒 |
生产厂家 | 郑州瑞星药业有限公司 | 贵州颐和药业有限公司 |
规格 | ||
剂型 | 颗粒剂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41020486 | 国药准字Z20064110 |
用法用量 | 口服,2岁以内一次5毫升;3—4岁一次7.5毫升,5—7岁一次10毫升,一日3-4次。 | 本品口服。小儿一岁以下,一次0.8g(一次1/3袋),一至三岁,一次1.6g (一次2/3袋),四岁以上,一次2.5g(一次1袋)。一日 4次。 |
化学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麻黄、黄芩、紫苏子、甘草、桑白皮、苦杏仁、地骨皮、石膏。 | |
不良反应 | 尚不明确。 | |
禁忌症 | 尚不明确。 | |
注意事项 | 1.忌食生冷辛辣食物。2.在服用咳嗽药时应停止服补益中成药。3.本品是以清宣肺热,止咳平喘为主,可以在小儿发热初起,咳嗽不重的情况下服用,若见高热痰多,气促鼻煽者应及时去医院就诊。4.咳嗽久治不愈,或频咳伴吐,则应去医院就诊。5.按照用法用量服用,服药3天症状无改善或服药期间症状加重者,应及时就医。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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