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25115 |
国药准字Z20025115 |
用法用量 |
外用。每次用药棉球蘸取药液适量(5~10ml)涂擦患处,然后用梅花针轻叩该处皮肤,多次重复,直至皮肤下有蚁行或发热麻木感。每日2~3次。轻者一个疗程(10天),较重者二到三个疗程。 |
外用。每次用药棉球蘸取药液适量(5~10ml)涂擦患处,然后用梅花针轻叩该处皮肤,多次重复,直至皮肤下有蚁行或发热麻木感。每日2~3次。轻者一个疗程(10天),较重者二到三个疗程。 |
化学成分 |
土荆芥、灯盏细辛、钻地风、透骨香、苕叶细辛、花椒、草乌、见血飞、何首乌、虎杖、三棱、莪术。辅料为50%乙醇。 |
土荆芥、灯盏细辛、钻地风、透骨香、苕叶细辛、花椒、草乌、见血飞、何首乌、虎杖、三棱、莪术。辅料为50%乙醇。 |
不良反应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禁忌症 |
孕妇、年老体弱者、心功能不全者及有出血倾向者忌用。 |
孕妇、年老体弱者、心功能不全者及有出血倾向者忌用。 |
注意事项 |
1.治疗期间少食生、冷、酸、涩、腥味食物,少接触冷水;若有沉淀摇匀使用; 2.禁止内服; 3.有过敏体质者慎用。 |
1.治疗期间少食生、冷、酸、涩、腥味食物,少接触冷水;若有沉淀摇匀使用; 2.禁止内服; 3.有过敏体质者慎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