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 | 奇正 | 狮马龙 |
生产厂家 | 西藏奇正藏药股份有限公司 | 英吉利制药厂有限公司 |
规格 | (90毫米×120毫米)/贴×5贴 | 40ml/瓶 |
剂型 | 贴剂 | 溶液剂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54020113 | 国药准字ZC20110013 |
用法用量 | 外用。将小袋内稀释剂均匀涂在药垫表面,润湿后直接敷于患处或穴位。每贴敷24小时。 | 用此油适量涂搽患处。 |
化学成分 | 独一味、棘豆、姜黄、花椒、水牛角(炙)、水柏枝 | 松节油、桉油、肉桂油、丁香油、薄荷脑、水杨酸甲酯、樟脑、麝香草酚等。 |
不良反应 | 过敏型体质患者可能有胶布过敏或药物接触性搔痒反应。遇此,贴用时间勿超过24小时。 |
对破损皮肤有轻微刺激。 |
禁忌症 | 孕妇慎用,开放性创伤忌用。 |
孕妇及婴儿禁用。 |
注意事项 | 1.皮肤破伤处不宜使用。2.皮肤过敏者停用。3.孕妇慎用。小儿、年老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4.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5.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6.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7.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8.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本品为外用药,禁止内服。2.忌食生冷、油腻食物。3.切勿接触眼睛、口腔等黏膜处。皮肤破溃或感染处禁用。4.经期及哺乳期妇女慎用。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5.本品不宜长期或大面积使用,用药后皮肤过敏者应停止使用,症状严重者应去医院就诊。6.用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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