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10031 |
国药准字ZC20110013 |
用法用量 |
口服,成人,一次25~50毫克,一日2次,早晚饭前半小时服用. |
用此油适量涂搽患处。 |
化学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盐酸哌仑西平.盐酸哌仑西平。其化学名称为:5,11-二氢-11-[(4-甲基-1-哌嗪基)乙酰]-6H-吡啶并(2,3-b)][1,4]苯并二氮卓-6-酮。 |
松节油、桉油、肉桂油、丁香油、薄荷脑、水杨酸甲酯、樟脑、麝香草酚等。 |
不良反应 |
与剂量有关.常见不良反应有:轻度口干、眼睛干燥及视力调节障碍等轻微副作用,停药后症状即消失.偶有便秘、腹泻、头痛、精神错乱,一般较轻,有 2% 需停药. |
对破损皮肤有轻微刺激。 |
禁忌症 |
①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② 孕妇禁用.③ 青光眼和前列腺肥大. |
孕妇及婴儿禁用。 |
注意事项 |
①本品与西咪替丁合用可增强抑制胃酸分泌的效果。②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妊娠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妇女在妊娠期内忌服。哺乳期妇女乳汁中有少量存在,应用时需慎重。【儿童用药】儿童慎用本品。【用药过量】对超剂量而引起中毒者,作对症处理,无特殊解毒药。 |
1.本品为外用药,禁止内服。2.忌食生冷、油腻食物。3.切勿接触眼睛、口腔等黏膜处。皮肤破溃或感染处禁用。4.经期及哺乳期妇女慎用。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5.本品不宜长期或大面积使用,用药后皮肤过敏者应停止使用,症状严重者应去医院就诊。6.用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