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 | 999皮炎平 | 硝酸益康唑溶液 |
生产厂家 | 华润三九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 广东恒健制药有限公司 |
规格 | 20g*支/盒 | 每支20ml。 |
剂型 | 膏剂 | 溶液剂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44024170 | 国药准字H44020625 |
用法用量 | 外用。一日1~2次,取少量涂于患处,并轻揉片刻。 | 局部外用,取适量涂于患处。皮肤念珠菌病及癣,每日早晚各1次,疗程2~4周;花斑癣,每日1次。 |
化学成分 | 本品为复方制剂,每克含醋酸地塞米松0.75毫克,樟脑10毫克,薄荷脑10毫克。 | 硝酸益康唑. |
不良反应 | 长期大量使用可继发细菌、真菌感染,局部可发生痤疮、酒渣样皮炎、皮肤萎缩及毛细血管扩张,并可有瘙痒、色素沉着、颜面红斑、创伤愈合障碍等反应。 |
可见烧灼感,偶见瘙痒、皮疹等过敏反应。 |
禁忌症 | 1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2 患处已破溃、化脓或有明显渗出者禁用。 3 病毒感染者(如有疱疹、水痘)禁用。 |
尚不明确。 |
注意事项 | 1 避免接触眼睛和其他黏膜(如口、鼻等)。 2 孕妇、哺乳期妇女慎用。 3 不宜大面积、长期使用;用药1周后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 4 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红肿等情况应停药,并将局部药物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 5 如并发细菌或真菌感染,请咨询医师处理。 6 运动员慎用。 7 小儿避免使用。 8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 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 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 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2 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避免接触眼睛和其他黏膜(如口、鼻等)。 2.孕妇、哺乳期妇女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3.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红肿等情况应停药,并将局部药物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 4.为避免复发,皮肤念珠菌病及各种癣病的疗程至少2周,足癣至少4周。 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7.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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