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 | 牛磺酸胶囊 | 双氯芬酸钠肠溶片 |
生产厂家 | 开封制药(集团)有限公司 | 四川依科制药有限公司 |
规格 | 0.4g | 25mg*100片 |
剂型 | 胶囊剂 | 片剂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41024646 | 国药准字H51020298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用量:1. 1~2岁1粒(0.4克)。2. 3-8岁2粒(0.8克)。3. 9-13岁3粒(1.2克)。4. 14岁以上儿童及成人3~4粒(1.2-1.6克)。一日3次。 | 口服:一日1次,或者一日1~2次,或遵医嘱,餐后服。 |
化学成分 | 主要成分为牛磺酸。 | 本品主要成分为:双氯芬酸。其化学名称为:[邻-(2,6-二氯苯胺)]苯乙酸。 |
不良反应 | 尚不明确。 | ①胃肠反应:为最常见的不良反应,约见于10%服药者,主要为胃不适、烧灼感、返酸、纳差、恶心等,停药或对症处理即可消失。其中少数可出现溃疡、出血、穿孔; ②神经系统表现有头痛、眩晕、嗜睡、兴奋等; ③引起浮肿、少尿,电解质紊乱等不良反应,轻者停药并相应治疗后可消失; ④其他少见的有血清转氨酶一过性升高,极个别出现黄疸、皮疹、心律不齐、粒细胞减少、血小板减少等,停药后均可恢复。 |
禁忌症 | 尚不明确。 | 1对本品及阿司匹林或其他非甾体抗炎药有过敏反应、哮喘、荨麻疹或其他变态反应的患者。 2消化道溃疡患者。 |
注意事项 | 1. 本品为对症治疗药,连续应用不得超过3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2. 1岁以下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3. 仅限用于发热初起、热度不高的患者。 4.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5. 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6. 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7. 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8. 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有肝、肾功能损害或溃疡病史者慎用,尤其是老年人。用药期间应常规随访检查肝肾功能。 (2)本品因含钠,对限制钠盐摄入量的病人应慎用。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本品可通过胎盘。动物试验对胎鼠有毒性,但不致畸。孕妇及哺乳期妇女不宜服用。 【老年患者用药】 本品可能诱导或加重老年人胃肠道出血、溃疡和穿孔。服用利尿剂或有细胞外液丢失的老年患者慎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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