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 | 痛经灵颗粒 | 十全大补丸 |
生产厂家 | 唐山吉祥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莎普爱思强身药业有限公司 |
规格 | 大蜜丸每丸重9克 | |
剂型 | 颗粒剂 | 丸剂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13022279 | 国药准字Z22021921 |
用法用量 | 开水冲服,月经来潮以前五天开始服药,隔日服,每次服用1~2袋,一日2次。经期开始后连服两日。二至三个经期为一疗程。 | 口服。大蜜丸一次1丸,一日2~3次。 |
化学成分 | 党参、炒白术、茯苓、炙甘草、当归、川穹、酒白芍、熟地黄、炙黄芪、肉桂。辅料为:炼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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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良反应 | 尚不明确。 | |
禁忌症 | 孕妇禁用。糖尿病患者禁服。 | 尚不明确。 |
注意事项 | 1.忌食生冷食物,不宜洗凉水澡。2.服本药同时不宜服用人参及其制剂。3.患有其他疾病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痛经伴月经过多,或痛经表现为腹痛喜按,或小腹、阴部空坠者不宜选用。5.如有生育要求,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6.若服药过程中出现月经过多,或服药后痛经不缓解,应去医院应诊。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不易消化食物。 2.感冒发热病人不宜服用。 3.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服药4周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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