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 | 复方氧化锌软膏 | 丁香罗勒油乳膏 |
生产厂家 | 广东台城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杭州天诚药业有限公司 |
规格 | 复方 | 2.5%*10g |
剂型 | 膏剂 | 膏剂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44024733 | 国药准字H33020883 |
用法用量 | 外用。一日1-2次,涂搽患处。 | 适量涂于患处,一日2-3次。疥疮治疗每次用药前修剪指甲、温水洗澡后,将所有皮疹处均先擦一遍,再自颈部以下遍擦药膏于全身四肢。早晚各擦1次,连用二天,停药二天,自第五天起再重复上述治疗二天,并消毒衣服及被褥。未愈者可再重复上述治疗。或遵医嘱。 |
化学成分 | 本品含氧化锌(ZnO)应为18.0%~22.0%;含苯酚(C6H6O)应为1.6%~2.2%(g/g)。 | 丁香罗勒油。 |
不良反应 | 偶有皮肤刺激如烧灼感,或过敏反应如皮疹、瘙痒等。 | 偶见过敏反应如皮疹、瘙痒等。 |
禁忌症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皮肤糜烂渗出处禁用。 |
注意事项 | 1.不得用于皮肤破溃处。 2.避免接触眼睛和其他黏膜(如口、鼻等)。 3.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瘙痒、红肿等情况应停药,并将局部药物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 4.不宜大面积使用。 5.不宜密封包扎使用。 6.婴幼儿、孕妇及哺乳期妇女不宜使用。 7.对该药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该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请将该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该药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不得用于皮肤破溃处。 2.避免接触眼睛和其他黏膜(如口、鼻等)。 3.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红肿等情况应停药,并将局部药物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 4.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5.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6.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7.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8.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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