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44024733 |
国药准字H20030819 |
用法用量 |
外用。一日1-2次,涂搽患处。 |
外用药。采用四层无菌纱布,每2.0×2.0cm2创面涂1g软膏,每日用药1-2次。 |
化学成分 |
本品含氧化锌(ZnO)应为18.0%~22.0%;含苯酚(C6H6O)应为1.6%~2.2%(g/g)。 |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主要组分为:维生素B12 5mg,硫酸庆大霉素8000U,啤酒花浸膏2g。基质中含羊毛脂、γ-月见草油、凡士林、聚山梨醇酯80、司盘80、维生素E、羟苯乙酯等。 |
不良反应 |
偶有皮肤刺激如烧灼感,或过敏反应如皮疹、瘙痒等。 |
在本品进行的300余例临床试验中尚未发现不良反应。 |
禁忌症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对本品各成分过敏者禁用。肾功能不全者禁用。 |
注意事项 |
1.不得用于皮肤破溃处。 2.避免接触眼睛和其他黏膜(如口、鼻等)。 3.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瘙痒、红肿等情况应停药,并将局部药物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 4.不宜大面积使用。 5.不宜密封包扎使用。 6.婴幼儿、孕妇及哺乳期妇女不宜使用。 7.对该药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该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请将该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该药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本品为外用软膏,严禁内服。2.本品每10g含庆大霉素8000U,因皮肤损伤患者应用时庆大霉素可吸收入血,故应注意给药剂量及庆大霉素吸收入血后可发生的肾毒性、耳毒性的不良反应。3.听力减退患者慎用本品。4.用药期间注意监测血BUN、尿常规及听力。5.使用本品时应严格无菌操作,用生理盐水轻拭创面周围后涂用本品;禁用氧化消毒剂及酒精、碘酒处理创面周围皮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