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41024624 |
注册证号Z20160013 |
用法用量 |
口服。成人,一次1~2粒,一日3次。 |
口服。第1-5天:一次100滴(约6.2ml);第6-10天;一次50滴(约3.1ml);一日3次。在药液存放过程中,如果出现轻微浑浊或沉淀不会影响药物疗效。服用前请先摇匀。取药液时应将药瓶垂直握住。 |
化学成分 |
对乙酰氨基酚,咖啡因,马来酸氯苯那敏,人工牛黄 |
欧龙胆、报春花、酸模、洋接骨木、马鞭草;辅料乙醇的含量为19%。 |
不良反应 |
有时有轻度头晕、乏力、恶心、上腹不适、口干、食欲缺乏和皮疹等,可自行恢复。 |
罕见不良反应,主要表现在皮疹,呼吸异常,以及胃肠道反应,停药后可自行缓解,无需特殊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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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症 |
严重的肝肾功能不全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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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用药3~7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2.服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
3.不能同时服用与本品成份相似的其他抗感冒药。
4.前列腺肥大、青光眼等患者以及老年人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5.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
6.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
7.服药期间不得驾驶机、车、船、从事高空作业、机械作业及操作精密仪器。
8.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
9.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10.当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用使用。
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3.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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