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继发性癫痫是指继发于其他疾病(如多种脑部疾病或代谢异常)的癫痫,即由其他疾病引起的癫痫,又称为“症状性癫痫”。
继发性癫痫的形成是由原来正常的大脑神经细胞及其网络,因与原发性致痫灶受损的细胞突触联系而被不断影响,最终获得了细胞癫痫样放电的异常过程。继发性癫痫可见于任何年龄,大多起病于青壮年之后。发作形式多为部分性发作,如单纯部分性发作(运动性、感觉性、植物神经性)、复杂部分性发作(精神运动性发作)等,少数患者可发展为全身性发作。
继发性癫痫常见的病因有:
⑴ 先天性疾病:如先天脑发育畸形和胎儿感染等。
⑵ 颅脑外伤:闭合性和开放性颅脑损伤,产伤是癫痫患儿常见的病因。
⑶ 感染:如各种脑部感染或全身性感染伴中毒性脑病病例,都可能导致癫痫。
⑷ 肿瘤:在成年后开始发作的癫痫病例中,颅内肿瘤是常见的病因,尤其是靠近大脑皮层的肿瘤。
⑸ 血管疾病:如脑血管畸形、脑出血、脑梗塞等。
⑹ 变性疾病:如多发性硬化、变性疾病引起的脑萎缩等。
⑺ 代谢障碍:如低血糖、低血钙、苯丙酮尿症、尿毒症等。
⑻ 脑寄生虫病:如脑囊虫、脑血吸虫病等。
继发性致痫灶的形成有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为依赖阶段:此时可记录到原发癫痫灶局部和对侧皮质的痫样放电。两处放电相伴随,有一定的潜伏期,呈正电性。若原发癫痫灶无放电,继发灶区脑电活动正常。当原发灶切除或药物治疗抑制后,继发灶放电随即消失。
第二阶段为中间阶段:即在原发癫痫灶没有发放时,而继发癫痫灶部位出现阵发性异常放电,脑电图可记录到棘波。此时继发癫痫灶活动与原发癫痫灶已无依赖性。但如立即清除原发癫痫灶,继发癫痫灶放电就会在数周后逐渐消失。因为中间阶段期的继发癫痫灶的神经元已具有一定的同步放电能力,故此时虽无原发癫痫灶放电的影响,然而继发癫痫灶能自行异常放电。但这种发放的兴奋性是可变的。在缺乏原发癫痫灶的继续驱动影响下可逐渐自行消失,且有一定的可逆性。
第三阶段为独立阶段:特点是原发癫痫灶与继发癫痫灶间的放电无依赖性。当原发癫痫灶清除后,并不导致继发癫痫灶的消失。后者的放电继续存在或更加频繁,临床上可继续发生癫痫发作,甚至日趋频繁。说明继发癫痫灶的脑细胞已引起不可逆转的永久性改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