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取缔非法采供血,要严格掌握输血适应症,不能乱输血。需要输血者应采用正规血液中心供应的血液和血制品。尽量减少输血,可输可不输的血,尽量不输。国外资料表明,输志愿供血者的血,丙肝发病率为5%-13%,而接受职业供血者的血,丙肝发病率高达25%-51%。
2、 继续强制推行对献血员和器官捐献者做丙肝病毒抗体(抗-HCV)筛查,必须是阴性者才能献血或捐献器官。所有血液和血液制品一定要保证没有丙肝病毒的存在,不可将血液当补品随意输入,也不可输入献血者刚抽出的鲜血。
3、夫妻如果计划要小宝宝时,在怀孕前双方做一次丙型肝炎病毒标准物检查。如在母亲进入围产期时查出阳性,也要尽可能地降低母婴传播的危险性。婴儿出生后2-6个月,要检查两次HCV-RNA。
4、每个输血后的病人,要定期查肝功和抗-HBC。发现肝大、肝脏脂肪病变后,要查抗-HBC。因为丙肝的特点之一就是发病后即使到了肝硬化程度也可以出现肝大、脂肪肝,这往往会误导经验不足的医生按脂肪肝进行处理,而不去做进一步的检查。
5、自觉养成良好的卫生生活习惯,提高防范意识。不要随便扎耳朵眼、文身、文眉、文眼线。如果家庭成员或同事中有人得了丙肝,不要紧张。只要不共用牙刷、牙杯、牙签、剃须刀等卫生用具,完全可以预防。托儿和餐饮业加强卫生管理,严格消毒食具、用具,幼儿实行一人一巾一杯。如果丙肝病毒感染者出血,应该用消毒剂擦干净,不要污染他人的用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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