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介绍一下乙型肝炎病毒感染。根据乙型肝炎病毒在人体内存在的时间,乙型肝炎病毒感染可分为自限性和持续性感染;如果感染者出现了肝炎相关的症状如乏力、食欲减退或皮肤黄染和/或血清丙氨酸转氨酶升高,谓之乙型肝炎。自限性感染所致的肝炎通常被称为急性乙型肝炎,持续性感染所致的肝炎一般被称为慢性乙型肝炎。无论急性或慢性乙型肝炎,如果病情严重,达到了危机生命的程度,被称为重型肝炎;重型肝炎患者不存在饮酒问题,不属于本文讨论的内容。
约70%~80%的急性乙型肝炎和几乎100%的慢性乙型肝炎,其肝脏的主要受损部位是汇管区周围,汇管区是肝组织内小血管和小胆管的集中区域,其中小血管指门静脉和肝动脉的最小分支,分别谓之末端门静脉和末端肝动脉。末端门静脉和末端肝动脉的再分支即为肝窦,类似于其他器官组织内的毛细血管,与肝细胞“直接”接触;肝窦再汇合成末端肝静脉,相当于其他器官组织内的小静脉。需要指出的是,门静脉的血液富含营养成分,肝动脉的血液具有最高的氧含量;肝组织内的血流方向是从末端门静脉和末端肝动脉经过肝窦汇入末端肝静脉。因此,乙型肝炎的主要受损部位是相对“富养和富氧”的区域,该区域内受损的肝细胞相对容易修复。
接下来介绍一下酒精或乙醇的代谢及其伴随的肝损伤。食入酒精后,少部分经过肺脏直接呼出和经过肾脏直接排出;大部分需要在肝脏内代谢,最终转化为能够提供能量的物质乙酸。肝细胞,主要是远离汇管区的末端肝静脉周围的肝细胞是乙醇的主要代谢部位。在乙醇脱氢酶、细胞色素P450或过氧化氢酶,主要是乙醇脱氢酶的作用下,乙醇转化为乙醛并伴随产生大量的活性氧自由基。在乙醛脱氢酶的作用下,乙醛转化为可被其他组织利用的乙酸。
乙醛具有抑制脂肪酸氧化的效应,导致脂肪酸在肝细胞内蓄积,活性氧自由基可造成脂质过氧化的作用,导致细胞膜的结构损伤和功能障碍,二者是造成肝细胞损伤的主要原因。需要强调的是,乙醇所致肝损伤的主要部位是相对“乏养和乏氧”的区域,该区域内受损的肝细胞相对不易修复。
毫无疑问,无论是否有乙型肝炎病毒肝炎,长期大量饮酒必然会造成肝脏损害。事实上,人类对乙醇的代谢能力存在很大差异,所谓“长期”和“大量”是相对而言;肝脏具有相当大的储备功能和修复能力,偶尔饮酒或不过量饮酒,通常不会出现严重后果的肝脏问题。既然乙型肝炎病毒感染和饮酒均可造成肝脏损伤,乙型肝炎病毒感染者就需要慎重对待饮酒,尽可能不饮酒。
具体来讲,急性乙型肝炎患者不能饮酒,急性乙型肝炎患者恢复后6个月之内也不能饮酒,因为肝炎后的肝脏修复时间需要6个月;慢性乙型肝炎活动期,无论是“大三阳”还是“小三阳”,均不宜饮酒;被诊为乙型肝炎相关肝硬化的患者,不能饮酒;合并有脂肪肝的慢性乙型肝炎病毒感染者,不论是否处于肝炎活动期,均不能饮酒;因其他疾病同时服用硝基咪唑类如甲硝唑、替硝唑和头孢类抗菌药的患者,不能饮酒;合并有慢性胃肠道疾病或肾脏疾病的慢性乙型肝炎病毒感染者,也不能饮酒。
但是,被称为“携带者”的慢性乙型肝炎病毒感染规律随访超过1年,每3个月检查一次,肝功能血清丙氨酸转氨酶和血液常规血小板计数均在正常参考值范围,同时超声波检查肝脏、脾脏和胆囊均无异常描述者可偶尔适量饮酒;需要指出的是,“携带者”如果不慎大量饮酒,或在饮酒后出现肝炎相关的症状,最好及时就诊专科医生,检查肝功能,由医生判定是肝炎活动还是酒精损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