癌症化疗的并发症近期常见的有:
1 消化道反应:恶心呕吐,便秘,腹胀及口腔粘膜溃疡等;
2 骨髓抑制:出现血相降低,进而引起或加重感染,或造成出血等;
3 肝脏毒性:引起肝功能异常;
4 爪甲变化和脱发;
5 如药液不慎漏出,可引起局部组织炎症,坏死或静脉穿孔。个别患者可出现心脏,肺,神情和泌尿系毒性反应,引起心功能异常;肺纤维化,肢体麻木,感觉异常及尿路结晶等。远期并发症主要有生殖功能障碍及致畸作用,个别可引起继发肿瘤的发生。
癌症化疗期间重复或相继使用化疗药物一般都需要一定的间歇,主要是根据癌症化疗药物和肿瘤细胞本身的特点,以及化疗药物对肿瘤细胞的杀伤作用和对人体正常细胞和器官功能的损伤特点,为了最大限度发挥疗效,减少毒性而制定的。
科学研究显示,恶性肿瘤体积增长速度的快慢及化疗药物应用的时机,间歇长短对疗效有明显影响。一般增长较快的恶性肿瘤,连续用药1~2周为一个疗程,间隔2~3周后再给予第二个疗程,如果有效,反复应用几个疗程后,常常可达到较长期缓解,或治愈的作用。这种方法主要是利用了恶性肿瘤细胞增长速度比正常造血细胞如白细胞,血小板以及胃肠道上皮细胞的更新速度更快的特点。虽然仍有相当的不良反应,由于在休息期间正常细胞得到恢复,所以,绝大多数病人的正常组织或器官还是能够耐受,使疗效增加。对增长速度比较缓慢的肿瘤如胃癌,肺癌,肠癌等,其增长速度一般较白细胞,血小板,胃肠正常细胞的更新速度慢,利用这一特点,以一定的间歇方式用药常可以达到提高抗癌效果,降低造血功能和胃肠道毒性的作用。
各种癌症化疗的用药和间隔不尽相同,目的主要是利用恶性肿瘤细胞和正常细胞增殖速度不同,以一定的间歇用药,以期达到最好效果。保护正常组织器官,有利于受损的正常器官在休息期间得到恢复,例如化疗后白细胞,血小板在休息期间一般能恢复正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