祖国医学对远视的记载比较早,2000多年前的中医四大经典之一的《黄帝内经素问·病机气宜保命集》称之为“能远视不能近视”。明·王肯堂所著的《证治准绳·七窍门》称之为“能远怯近证”。清·黄庭镜所著的《目经大成》始简称“远视”。
祖国医学认为其病因机理有三:
(1)禀赋不足为阴阳俱虚之证。多因未出生禀赋父母之精不足,或父母年老体弱多病,或房劳过度,精血不旺,或营养不良,气血不足,均可影响胎儿发育,导致先天不足。肾藏精,为“先天之本”,可“藏真阴寓元阳”,肾阳不足则阳气虚弱,神光不能越外而远照,故视远模糊;肾阴不足则阴精亏损,光华不聚,则视近昏花,视远也不清。
(2)阴精亏损多因房事不节,用目过久,形体劳倦,悲泣过度,或久病及肾,热病伤阴所致。阴精亏损,精气不能上承目窍,敛聚光华,故视近模糊;阴精亏损阳气独盛,发越于外则视远尚清。正如王海藏说:“目能远视,责因有火,不能近视,责其无水”。故本病为阴精亏损,阳气独盛而成。
(3)肝胆湿热饮食不节,过食肥甘,脾胃受伤,运化失司,湿热内停,薰蒸肝胆,血气损伤,光华散乱所致远视。
远视眼如何配镜矫正呢?
一般7岁以下儿童均为远视眼,随着年龄增大眼轴逐渐变长,若发育正常,成年后为正视,眼轴若短于正常者为远视,大于正常者为近视。7岁以前的远视,属于正常生理现象,一般可以不予矫正。
但若有斜视或视力减退必须配眼镜矫正者,则应及时配镜。一般7-16岁患者,若屈光不正在+1.OO D以下者,视远不戴。只在视近时才戴,若视力超过+1.00 D患者则需经常戴。无论屈光不正大小,若有视觉疲劳现象时,则需配镜给予矫正。
14岁以下儿童,因眼的调节力很强,所以为了测到精确的眼屈光度数。应采取扩瞳验光。对幼儿配镜,所给处方数据应比实测数据小1.0-1.5 D,对少年患者处方数据应比实例数据小O.5-1.O D。少年患者因正在发育时期眼睛度数在逐年减小,眼睛应每年复验一次,以防诱发眼外斜视。
对青年患者若无临床症状,则可不用眼镜矫正。成年人若有临床症状时,则需配镜矫正。在达到最好视力的镜片中,选取屈光度最高者作为验光处方度数。若所测结果是采用散瞳所得。则给验光处方时,度数应适当地略低一些。以上所述只是一些原则,还必须考虑到患者的年龄、症状、程度、健康情况等灵活掌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