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强迫症的认识,大多数人都很笼统。只是从字面上理解强迫症的概念。这种看法其实是很片面的。他们只知道强迫症包括强迫症动作和强迫观念。那么,导致强迫症的原因有哪些呢?
1、生物学因素,包括生物化学和遗传等因素。
(1)物化学因素:60年代以来从生物化学研究发现5-HT回收抑制剂能明显进步强迫性神经症的疗效,改变其预后。如有人对43例强迫症儿童的研究发现其脑脊液中5-HIAA的浓度明显高于正常对照组。有学者对氯丙咪嗪治疗强迫症前后的生物化学研究发现氯丙咪嗪治疗期间其脑脊液中5-HIAA浓度明显下降,且其症状的改善与5-HIAA浓度下降呈正相关。几乎大多数抗强迫症状的&物均有抑制5-HT的回收作用。如氯丙咪嗪、帕罗西丁 (Paroxe-tine)和氟西丁等,说明5-HT与强迫性神经症发病机制有关。但也有报告为阴性结果。故5-HT与强迫性神经症发病假说的很多问题尚待进一步证实与探索。
(2)传因素:是一种素质因素。强迫性神经症患者的双亲有强迫症者约为5%~7%,这较一般居民为高。双生子的研究由于病例太少,尚无定论。但是人格特征受遗传的影响,而人格的特征在本病的发生中起一定作用。如同一类心理社会因素在有特殊人格的基础上更轻易发生强迫性神经症。这类人格的特点系胆小怕事,优柔寡断,做事过于细致严厉,古板,井井有条,力求一丝不苟,反复推敲等。
(3)质性因素:有人提到昏睡性脑炎、癫痫、颞叶损伤的病人中有强迫性症状;另外从近年本症外科治疗显示尾神经束、边沿脑白质切除有效,提示强迫症状发生可能与上述部位的功能有关。有人提出基底节功能失调可能与本病有关,用脑GT检查发现有双侧尾状核体积小,PET检查有双侧尾状核和外侧眶额皮质糖代谢率增高。
2、心理社会因素:
是一种诱发因素。在正凡人偶然有强迫观念,并不持续,往往在心理社会因素影响下被强化而持续存在。此种心理社会因素常见的有工作和生活环境的变换,加重了责任,要求过分严格,或处境困难,担心意外,或由于家庭不和、性生活困难、怀孕、分娩等造成的紧张,或遭受政治上的冲击,濒于破产等均给患者带来了沉重打击,使患者谨小慎微,遇事犹豫未定,反复思考,忧心忡忡轻易促发强迫性症状。这些强迫症状均可能与上述心理社会因素有一定的,俱随着环境的变迁,适应能力的增强,强迫症状有时也会有一定的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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