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孕妇特别容易患上妊娠期糖尿病,产科医生会对24―28周孕妇进行50克葡萄糖负荷试验,来筛查孕妇是否患有糖尿病。如果结果异常,会进一步做75克口服糖耐量测试,然后再根据结果来确诊。
妊娠糖尿病症状不明显,有下面高危因素的孕妇就需要格外警惕了。
1、身体过胖者。若怀孕前体重指数在24以上(体重指数=体重公斤数/身高厘米的平方),应提高警惕。
2、年龄在30岁以上,尤其是35岁以上的孕妇。
3、家族中有糖尿病患者,尤其是父母和兄弟姐妹中有糖尿病患者时,本人孕期患糖尿病的危险性明显增加。
4、孕期的尿常规检查经常出现空腹尿糖阳性。
5、孕期反复患外阴阴道念珠菌病(或称霉菌性阴道炎)。
6、以前怀孕时出现过不明原因的反复自然流产、胎儿宫内死亡、胎儿畸形等情况。
7、曾分娩体重大于4公斤的胎儿。
孕妇的糖尿病症状主要表现为:
1、显性糖尿病
孕妇有糖尿病的临床表现(三多一少),空腹血糖升高,尿糖阳性,糖耐量减低。其中部分孕妇在妊娠前已患有糖尿病,经治疗后受孕。部分孕妇则在妊娠后才发现患有糖尿病,分娩后糖尿病继续存在。
2、潜在糖尿病
此类孕妇妊娠前后均无糖尿病的临床表现,但糖耐量异常,经过一定时间后,可能发展成显性(临床)糖尿病。
3、妊娠期糖尿病
妊娠前无糖尿病的临床表现,糖代谢功能正常。妊娠后出现糖尿病的症状和体征,部分孕妇出现糖尿病并发症(妊娠高血压综合征、巨大胎儿、死胎及死产等),但在分娩后糖尿病的临床表现均逐渐消失,在以后的妊娠中又出现,分娩后又恢复。这部分患者在数年后可发展为显性(临床)糖尿病。
4、糖尿病前期
这类孕妇有糖尿病的家族史,但孕妇则无明显糖代谢紊乱,可在妊娠后出现类似糖尿病孕妇的并发症(巨大胎儿、畸形儿及羊水过多等)。若干年后多数将出现显性(临床)糖尿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