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知道,肝炎患者在肝功能正常并且自身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可以怀孕和生育,生育之后紧接着的问题就来了,肝炎母亲是否可以像正常人一样对婴儿进行母乳。
肝炎母亲能否以母乳喂养孩子主要根据母亲肝功能及肝炎病毒复制的情况来决定。
肝功能不正常的母亲不能母乳喂养孩子。因为母乳喂养需要肝脏做更多地工作以合成更多的蛋白质,完成更多代谢任务,使得肝脏负担加重,容易因过劳而发病。
如果肝功能正常,则要看母亲体内病毒复制的情况来决定。若是处于病毒复制活跃状态的母亲,则最好不要母乳喂养孩子,因为这时传染性很强,孩子容易被感染,所以婴儿出生后要及时注射乙肝免疫球蛋白。
同时,“大三阳”的母亲最好不要母乳喂养,而“小三阳”的目前则可以酌情考虑。
总之,肝炎母亲育儿后,如果情况允许母乳则最好,否则,可以以奶粉代之,奶粉同样能满足婴幼儿营养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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