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所周知,考虑到宝宝的健康,几乎每位孕妇都很重视孕期的B超检查。B超是一种无损伤无痛苦的检测方法,不仅可以显示人体实质脏器的疾患,也可以显示胎儿的情况。然而有些孕妇过度关注胎儿情况,频繁到医院进行检查;相反地,有些孕妇担心B超对胎儿有不良影响,拒绝到医院进行检查。
那么B超到底如何做才适宜呢?
1、从检查的必要性及经济的角度考虑,正常妊娠检查以两次为好。
妊娠20周左右进行第一次检查,主要是排除畸形。此时羊水相对较多,胎儿在宫内有较大的活动空间,做B超有较好的对比度,能清晰地看到胎儿各个器官,尤其是四肢。妊娠后期(28周以后)进行第二次检查,主要是了解胎儿生长发育情况、羊水状况及胎盘有无异常等,还可以帮助医生确定胎位。
2、妊娠不正常,需根据病情决定B超检查的次数。
孕早期(怀孕6周末以前)进行检查,主要是诊断是否怀孕,在怀孕8周后可分出胎头、胎体及四肢,至怀孕12周时,可以看到明显的畸形。B超还能诊断有无异常情况如流产、死胎、宫外孕、葡萄胎等。
孕中期(第13周至27周末)进行检查,主要是了解胎儿各部位、各器官的发育是否正常,特别是胎儿有无畸形。
孕晚期(28周以后)进行检查,主要是检查胎儿的发育是否正常及有无各种病理情况如胎盘、羊水、脐带的异常等。B超还能确定胎位。一般认为,检查肢体的最好时间为中期。
B超,可以检测出产前胎儿畸形,以便在产前给予及时处理。早孕期间接受放射线照射者,也有产生胎儿畸形的可能。如有以上类似情况者,还是应提前检查B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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