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医学领域中,B超为疾病的诊断立下了汗马功劳。尤其是在产科,它能够直观地显示胚胎在宫内发育的全过程,自停经第五周一直到整个临床妊娠期,均可用超声显像作出有效的诊断,获得胎心、胎动的资料早于其他检查,不仅是确诊妊娠的依据,且能鉴别胚胎是否存活,中晚期妊娠可提供生长发育的资料,对某些胎儿畸形及胎盘的形态与位置异常等,超声诊断可作出诊断,彩色多普勒超声可通过检测胎儿脐动脉,胎儿体内肾动脉,脑动脉等大血管的血流参数,可评估胎盘的功能,胎儿是否有宫内缺氧窒息等。介入超声的发展,使孕早期绒毛的吸取,脐带和羊水的穿刺定位更为安全可靠。超声显像已成为产科临床工作中不可缺少的手段之一。几乎每个孕妇都曾经历过B超检查。下面就为大家介绍一下超声检查法:
超声检查法:
利用超声探头在病人的腹部进行轻柔地滑过,显示器上就可看到腹内的一些情况。
超声传感器发出人耳听不见的超声波,当超声通过腹部密度不同的组织时,会折返回强弱不等的声波。电脑将把这些强弱不同的声波转化成相应的图像并显示在屏幕上。
由于显示在屏幕上仅是不大清晰的黑白图像,因此不必对超声的诊断结果寄于太大的期望。但这种非伤害的性的检查对了解胎儿的手脚及头部的发育情况是很有帮助的。
孕检B超测量数据的说明:
CRL——从胎儿头部到臀部的长度,又称为“头臀长”。妊娠8-11周的这个期间,每个胎儿发育状况还没有太大差异,因此医院往往通过测量CRL来预测预产日。
BPD——头部左右两侧之间最长部位的长度,又称为“头部大横径”。当初期无法通过CRL来确定预产日时,往往通过BPD来预测;中期以后,在推定胎儿体重时,往往也需要测量该数据。
FL——胎儿的大腿骨的长度,又称为“大腿骨长”。大腿骨是指大腿根部到膝部的长度。一般在妊娠20周左右,通过测量FL来检查胎儿的发育状况。
APTD——腹部前后间的厚度,又称为“腹部前后径”。在检查胎儿腹部的发育状况以及推定胎儿体重时,需要测量该数据。
TTD——腹部的宽度,又称为“腹部横径”。在妊娠20周之后,与APTD一起来对胎儿的发育情况进行检查。有时也会测量腹部的面积。
随着优生优育观念深入,医学领域、社会、家庭,还有那些等待做爸爸妈妈的准父母们,都B超这种产科中应用最为广泛的检查手段的安全性提出了质疑。B超对胎儿安全吗?B超的结论可靠吗?医生的解释有时并不能完全使准父母们满意,对一些媒体上似是而非的说法,准父母的疑虑不能释然,有的准父母甚至陷于矛盾之中:不做吧,怕腹中的宝宝有问题;做吧,又怕伤害腹中的宝宝。为此,我想尽可能比较全面地介绍一些有关这方面的知识,主要是就准妈妈在孕期可能会遇到的实际问题做些讲述,学术界对B超安全性的研究。
B超对胎儿到底有无伤害,在医学领域中尚没有权威性定论,可谓众说纷纭,大多数学者认为B超检查对胎儿没有肯定的伤害。从B超原理上分析,B超是超声传导,不存在电离辐射和电磁辐射,是一种声波传导,这种声波对人体组织没有什么伤害。但如果声波密集在某一固定地方,又聚集很长的时间的话,就会有热效应,这种热效应达到一定程度时,可能会对人体组织产生不良的影响,影响细胞内的物质,包括染色体。理论上是高强度的超声波可通过它的高温及对组织的腔化作用,对组织产生伤害。但事实上,医学使用的B超是低强度的,低于94毫瓦/立方厘米,对胎儿是没有危害的,至今尚没有B超检查引起胎儿畸形的报道。目前,各医院在产科领域中使用的B超检查对胎儿是安全的。
但是,这并不意味着在整个妊娠期可以随意地做B超检查,而没有时间和次数的限制。曾经有学者做过这样的实验,对十一到十二周的胎儿眼睛的晶状体和角膜进行B超照射, 发现没有照射过的,没有任何影响,照射五分钟的,角膜或晶状体有轻度水肿,照射十分钟的,水肿程度较照射五分钟的重一些,但是可逆的,停止照射后可恢复正常。如果照射时间超过了二十分钟,改变就不可逆了。所以,有学者建议,一次B超的时间不要超过五分钟。
还有科学家研究发现,超声检查至少对妊娠三个月内的胎儿是有害的。1994年,加拿大医学家对大量语言发育障碍的儿童进行研究后发现,儿童的语音发育迟钝与产前B超有关。1997年德国医学家研究认为,怀孕三个月的胎儿的骨骼对高温更敏感,此时应用超声进行产前检查会造成胎儿骨骼受损。如果孕妇高热时进行超声检查,危害更大。
瑞典科学家称,有证据表明,孕期内进行B超检查,可能影响胎儿的大脑发育。他们的结论是基于:接受过超声波照射的男婴,出左撇子的比例偏高。他们认为,男婴的中枢神经系统很可能在超声波透视过程中受到影响。然而,斯德哥尔摩的卡洛林斯卡研究院的一位教授希望孕妇不要因为研究报告而拒绝接受超声波检查。他说,至今没有证据证明婴儿大脑受到损害。
世界卫生组织提出,在必要时才运用超声,如无充分的理由,胎儿不应该受到照射。美国超声机构提出:不把B超作为早孕诊断手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