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解答:
依情况描述来看,可能是过敏性皮炎,但不能确诊,建议当地正规医院皮肤科就诊,不要妄加用药,以免耽误治疗。因为面部皮肤比较娇嫩,而且终年暴露在外,经常受凉受热,日晒风吹,接触各种洁肤品,护肤品,化妆品,因此,特别容易患病。
面部皮肤病常见为皮脂腺疾病,如痤疮,玫瑰痤疮(酒糟鼻)等;皮炎湿疹类疾病,如脂溢性皮炎,面部皮炎,接触性皮炎,药疹等;感染性疾病,如脓疱疮,扁平疣等;有时会因长期外用皮质激素而产生激素依赖性皮炎等。一旦患病,必须及时医治,治疗时需注意下列事项:
1. 按照医嘱用药,停用其他任何外用药物。
2. 停用可疑面部护肤或化妆品,如洗面奶、肥皂等。
3. 任何外用药物(包括治疗药物)都可能引起局部刺激或过敏,因此,用药时宜先选择局部少量使用,观察12~24小时后,若无刺激症状,才可逐步扩大使用范围。
4. 如在治疗过程中出现灼热、刺痛、瘙痒、红肿加重等症状,应暂停外用药物,及时来院复诊,以明确症状加重的原因。
5. 日晒、搔抓等刺激及某些化学物质可使原有皮肤病加重,所以用药后应少晒太阳,少看电视,减少外出活动,避免搔抓及用热水等刺激,避免面部接触花粉、粉尘等,必要时戴口罩、围巾等。
6. 外用药物剂型不同其使用方法也不同。溶液湿敷需5~6层纱布,浸湿以不滴水为度,每日2~3次,每次30~60分钟;霜剂、软膏和凝胶应薄薄地在皮损处涂一层,每日1~2次。
另外,过敏性皮炎有两种,根据诱发原因分为:化妆品皮炎和接触性皮炎。
一、化妆品皮炎
是由化妆品引起的皮肤炎症,称化妆品皮炎。化妆品已成为人们日常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东西。有人经常使用某种化妆品,一旦停用或再次使用便会发生过敏反应;也有人在首次使用后面部即出现过敏反应;还有的是在使用后经过日光照晒而发生反应。
多数患者在使用化妆品后数小时即发生过敏现象,称速发型过敏反应;经过多天发生过敏反应的则称为迟发型反应。一般以立即型反应较多。
化妆品皮炎表现为:轻者仅有局部皮肤瘙痒,少许零散的.小红丘疹,红斑及轻度肿胀,重者局部皮肤水肿,有弥漫性红斑,大小不等的水疤,甚至渗液糜烂。一旦发生化妆品皮炎,应立即停止使用,勿用热水烫洗、热敷。
二、接触性皮炎
是因皮肤或粘膜部位接触某种外来刺激物质后所导致的皮肤急性炎症反应。其原因可分两大类:
1、原发性刺激:主要由强酸、强碱、斑蟊和某些刺激性较强或浓度较大的化学物质引起。
2、变态反应(过敏反应):是由于接触某种刺激因子(过敏原)作用于皮肤和粘膜后引发皮肤过敏。
生活中应注意避免接触性皮炎的刺激物,接触性皮炎的刺激物有:
1、各种动物皮毛,某些动物如蜂类、水母、恙、瞒、蝶、蛾等;
2、化学性物质,如药物、染料、洗涤剂、油类、化妆品、化学纤维、塑料制品、化工原料、避孕用具;
3、植物性,主要包括芥子、巴豆、大蒜、荨麻、除虫菊等。
总之,过敏性皮炎容易反复发生,寻找过敏原并避免接触就是预防复发唯一方法。而一旦复发,则发病后自身护理就是我们减轻症状,缩短病程的重要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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