弱视是一种单眼或双眼(双眼较少)最佳矫正视力低于正常,而未能发现与该视力减退相对应的眼球器质性改变。弱视是由于生后早期(视觉发育关键期)斜视,屈光参差或高度双眼屈光不正,形觉剥夺等异常视觉经验引起的。弱视主要是中心视力缺陷,周边视力可以正常,动物实验和临床婴幼儿的研究表明,在视觉发育关键期易发生弱视。弱视眼的最佳矫正视力减退经适当的治疗是可逆的,这是弱视的另一特点。研究结果表明弱视是双眼异常相互作用或形觉剥夺引起的。
我国弱视发病率为2-4%,儿童早期筛查可以预防弱视,对已经产生弱视者可以早期发现,早期干预,早期恢复。
【分类】
1、斜视性弱视 :为单眼弱视。发生在单眼性斜视,双眼交替性斜视不形成斜视性弱视。由于眼位偏斜后引起异常的双眼相互作用,斜视眼的黄斑中心窝接受的不同物象(混肴视)受到抑制,导致斜视眼最佳矫正视力下降。
2、屈光参差性弱视 :两眼之间存在屈光参差(正球镜相差≥1.5D,柱镜相差≥1D)屈光度较高的一眼可以形成弱视。屈光参差性弱视是由于两眼异常相互作用和形觉剥夺两个因素引起的。中低度数的近视性屈光参差一般不形成弱视,差别>-6D屈光度较高的眼有形成弱视的危险。屈光参差性弱视为单眼性弱视。
3、屈光不正性弱视 :为双眼性弱视。发生在双眼高度屈光不正(主要指远视性屈光不正或高度散光)未及时矫正者,主要由于两眼物象模糊引起形觉剥夺。双眼中低度近视不形成弱视。超过-10D的近视有形成双眼弱视的危险。高度近视引起的视力下降要和近视性视网膜病变相鉴别。由双眼高度散光引起的弱视又称子午线性弱视。屈光不正性弱视配戴合适眼镜后视力可自行逐步恢复。适当的训练可缩短疗程。
4、形觉剥夺性弱视(form deprivation amblyopia):在视觉关键期内由于屈光间质混浊(角膜白斑或白内障),完全性上睑下垂,造成该眼视力下降,单眼形觉剥夺更易形成弱视。形觉剥夺性弱视一般为单眼性弱视。引起形觉剥夺性弱视的原因,既有单眼形觉剥夺因素,又有双眼异常相互作用因素。
【弱视的程度】
1、轻度弱视 最佳矫正视力0.6-0.8
2、中度弱视 最佳矫正视力0.2-0.5
3、重度弱视 最佳矫正视力≤0.1
【临床表现】
1、视力不良 最佳矫正视力低于正常,经治疗可以恢复或部分恢复。
2、拥挤现象 分辨排列成行视标的能力较分辨单个视标差。
3、旁中心注视 部分程度较重的弱视由于视力下降显著导致中心窝失去注视能力,形成旁中心注视。
4、视觉诱发电位 PVEP潜伏期延长,振幅下降。
【治疗原则】
1、去除形觉剥夺因素 迟早摘除白内障矫正完全性上睑下垂(部分性上睑下垂对视力未形成影响者学龄后手术矫正)。
2、配戴合适眼镜。
3、单眼的斜视性弱视、屈光参差性弱视在矫正屈光不正后遮盖好眼。
双眼屈光不正性弱视不宜用遮盖法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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