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99年12月31日 16:00
首次产前检查 同类疾病
专家回答
涂新枝 主治医师
深圳市妇幼保健院
擅长:产前诊断
每个国家对于产前检查推荐的次数有所不同,WHO建议发展中国家无合并症的孕妇整个孕期至少需要4次产前检查,分别在妊娠<16周、24~28周、30—32周和36—38周时进行。而根据我国孕期保健的现状和产前检查项目的需要,推荐产前检查至少做7次,分别在妊娠6~13周,14~19周,20~24周,24~28周,30~32周,33~36周以及37~41周时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