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 | 烟酰胺片 | 颈复康颗粒 |
生产厂家 | 广东九连山药业有限公司 | 颈复康药业集团有限公司 |
规格 | 50mg | 5g*10包 |
剂型 | 片剂 | 颗粒剂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44022570 | 国药准字Z13022204 |
用法用量 | 推荐膳食每日摄入量,初生~3岁为5~9mg,4岁~6岁为12mg,7岁~10岁为13mg,男性青少年及成人为15~20mg,女性青少年及成人为13~15mg,孕妇为17mg,乳母为20mg。口服:防治糙皮病,每次50~200mg,每日500mg。 | 开水冲服,一次1~2袋,一日2次,饭后服用。 |
化学成分 | 烟酰胺 | 白芍、苍术、川芎、丹参、党参、地龙、葛根、红花、花蕊石、黄柏、黄芪、没药、羌活、秦艽、乳香、生地黄、石决明、桃仁、土鳖虫、王不留行、威灵仙。辅料为乳糖、β-环糊精、硬脂酸镁。 |
不良反应 | 个别有头昏、恶心、上腹不适、食欲不振等,可自行消失。 | 详细请看说明书 |
禁忌症 | 尚不明确。 | 孕妇忌服。 |
注意事项 | 1 维生素K有过敏反应的危险。 2 当患者因维生素K依赖因子缺乏而发生严重出血时,短期应用常不足以即刻生效,可先静脉输注凝血酶原复合物、血浆或新鲜血。 3 用于纠正口服抗凝剂引起的低凝血酶原血症时,应先试用最小有效剂量,通过凝血酶原时间测定再予以调整;过量的维生素K可给以后持续的抗凝治疗带来困难。 4 肝硬化或晚期肝病患者出血,以及肝素所至出血使用本品无效。 | 1.忌生冷、油腻食物。2.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3.儿童、经期及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消化道溃疡、肾性高血压患者慎服或遵医嘱。5.如有感冒、发烧、鼻咽痛等患者,应暂停服用。6.头晕或手臂麻木严重者,应去医院就诊。7.服药7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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