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32022563 |
国药准字H22025830 |
用法用量 |
口服。成人,一次1~2片(5-10毫克),一日3次。 |
口服。一次0.25~0.5g(1~2粒),一日3次,餐前服用。可随年龄、症状,适当增减用量。 |
化学成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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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品主要成分为柳胺酚。 |
不良反应 |
常见的为口干、面红、视近物模糊。用量较大时可出现心率加快,排尿困难等。用量过大会出现抽搐、甚至昏迷等中枢神经兴奋症状。 |
用药后偶有蕁麻疹样皮肤反应或恶心等消化道反应。 |
禁忌症 |
出血性疾病、脑出血急性期、青光眼、前列腺肥大、尿潴留患者禁用。 |
1.胆道完全梗阻患者禁用。2.严重肝肾功能不全者禁用。3.青光眼患者禁用。 |
注意事项 |
1.服药后24小时,症状未缓解,应立即就医。 2.反流性食管炎、重症溃疡性结肠炎、严重心衰及心律失常患者慎用。 3.儿童、老年人、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4.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 5.对该药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6.该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7.请将该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该药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长期使用本品可增加外周血小板的数量。2.如治疗中有反复胆绞痛发作,应停药。3.本品不能溶解胆色素结石、混合结石及不透X线的结石。4.有药物过敏史患者慎用。用药中如出现过敏反应,应立即停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