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 | 比之可 | 显克欣 |
生产厂家 | 湖北宏远药业有限公司 | 上海宝龙药业有限公司 |
规格 | 每包装15g;每袋装6g | |
剂型 | 散剂 | 膏剂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0930224 | 国药准字H10970314 |
用法用量 | 外用。使用时将粉剂1包(15g),与溶液剂6g(1瓶)同时倾入1000ml沸水中溶解,待温热后,将患手或患足置入药液浸泡30分钟,晾干即可,每次1剂,每日1次,连用2日 | 清洗后,取适量均匀涂擦患处。一日2次。疗程:一般体股癣为2周,手足癣以4周为宜。 |
化学成分 | 本品为复方制剂,每克含水杨酸 毫克、苯甲酸 毫克、硼酸 毫克、乳酸 毫克,以粉剂与溶液剂分别包装。 | 本品主要成分为酮康唑、丙酸氯倍他索和硫酸新霉素。 |
不良反应 | 局部可见干燥感、刺激感或红斑,偶见过敏反应。 | 1 常见红斑、灼热、瘙痒、刺痛或其他刺激症状,毛囊炎,皮肤萎缩变薄,毛细血管扩张等。 2 可见皮肤干燥、多毛、萎缩纹、对感染的易感性增加等。 3 长期用药可能引起皮质功能亢进症,表现为多毛、痤疮、满月脸、骨质疏松等症状。 4 偶可引起变态反应性接触性皮炎。 |
禁忌症 | 严重糜烂型手、足癣患者禁用。 | 对本品组成成分、其他吡咯类、氨基糖苷类及皮质激素类药物过敏者禁用。 |
注意事项 | 1. 避免接触眼睛和其他黏膜(如口、鼻等)。 2. 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红肿等情况应停药,并将局部药物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 3. 水温不宜过高或过低,一般45度左右较适合。 4. 用后24小时内不宜用肥皂擦洗。 5.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6. 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7. 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8. 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 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 避免接触眼睛。 2 股癣患者,勿穿紧贴内裤或化纤内裤,宜穿棉织宽松内裤。 3 足癣患者,浴后将皮肤擦干(特别趾间皮肤)。宜穿棉纱袜,每天更换。鞋应透气。 4 为减少感染复发,对念珠菌病、体癣、股癣和花斑癣,治疗至少需2~4周,脂溢性皮炎至少需4周或至临床治愈。 5 本品含有强效丙酸氯倍他索,若长期、大面积应用或采用封包治疗,由于全身性吸收作用,可造成可逆性下丘脑-垂体-肾上腺(PHA)轴的抑制,部分患者可出现柯兴综合征、高血糖及尿糖等表现,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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