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 | 小儿氨酚烷胺颗粒 | 坦亮 |
生产厂家 | 太阳石(唐山)药业有限公司 | 天津田边制药有限公司 |
规格 | 4克×12袋 | 10mg*10片/盒 |
剂型 | 颗粒剂 | 片剂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3023418 | 国药准字J20150093 |
用法用量 | 口服。1~2岁儿童,一次半包;2~5岁,一次1包;5~12岁,一次1~2包。一日2次。温开水冲服。 | 成人口服,每次10毫克,每日2次。根据年龄、症状适当增减剂量,或遵医嘱。 |
化学成分 | 苯磺贝他斯汀。 | |
不良反应 | 详细请看说明书。 | 1、尿量减少,水肿,心悸,呼吸困难,肢体麻木 2、改变白细胞计数,嗜睡,乏力,头晕,口干,恶心,胃痛,胃部不适,腹泻,烦躁,皮疹,高架AST,GOT升高,ALT升高,GPT升高,γ- GTP上升,尿哪里有潜血:其他副作用 频率:小于5% 3,嗜酸细胞增多,头痛,沉重的头部,口干,舌炎,呕吐,腹部疼痛,肿胀,荨麻疹,LDH升高,胆红素升高,尿蛋白,尿糖。 |
禁忌症 | 对坦亮(苯磺贝他斯汀片)的成分有过敏史的患者。 | |
注意事项 | 1.用药3-7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2.1岁以下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3.服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 4.不能同时服用与本品成份相似的其他抗感冒药。 5.肝功能不全、肾功能不全、精神病史或癫痫病史患者慎用。 6.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 1.有肾功能障碍的患者应慎重给药,可能使本品的血中浓度上升,并可能持续维持高血药浓度,因此应从低剂量(例如1次量5毫克)开始慎重给药,出现异常时采取适当的处置,如减量,停药等。 2.重要的基本注意事项 : ① 因可能引起困倦,服用坦亮(苯磺贝他斯汀片)的患者,在进行汽车驾驶等伴有危险的机械操作时,应加以注意。 ② 长期接受类固醇疗法的患者,想通过本品的使用来减少类固醇剂量时,应严格管理缓慢进行。 ③ 对季节性患者,应考虑多发季节因素,最好在发病季节到来之前开始给药,并持续到多发季节结束。 ④ 使用坦亮(苯磺贝他斯汀片)不见效果时,应注意不要盲目长期服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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