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 | 布洛芬糖浆 | 欧化吉维 |
生产厂家 | 浙江康恩贝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广州欧化药业有限公司 |
规格 | 10ml:200mg(布洛芬) | 20mg |
剂型 | 其他 | 胶囊剂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67490 | 国药准字H44024029 |
用法用量 | 口服。成人一次10-20毫升,每4-6小时一次,24小时不超过4次。 | 口服 成人常用量:一次20mg,一日1次,或一次l0mg,一日2次。饭后服用。 |
化学成分 | 布洛芬 | 本品主要成分及其化学名称为:主要成分为吡罗昔康,其化学名为2-甲基-4-羟基-N-(2-吡啶基)-2H-1,2-苯并噻嗪-3甲酰胺-1,1-二氧化物。 |
不良反应 | 1少数病人可出现恶心、呕吐、胃烧灼感或轻度消化不良、胃肠道溃疡及出血、转氨酶升高、头痛、头晕、耳鸣、视力模糊、精神紧张、嗜睡、下肢水肿或体重骤增。2罕见皮疹、过敏性肾炎、膀胱炎、肾病综合征、肾乳头坏死或肾功能衰竭、支气管痉挛。 | 1恶心、胃痛,纳减及消化不良等胃肠不良反应最为常见,其中3.5%需为此撤药。服药量大于一日20mg时胃溃疡发生率明显增高,有的合并出血,甚至穿孔。 2中性粒细胞减少、嗜酸粒细胞增多、血尿素氮增高、头晕、眩晕、耳鸣、头痛、全身无力、水肿,皮疹或瘙痒等,发生率1%~3%。 3肝功能异常、血小板减少、多汗、皮肤瘀斑、脱皮、多形性红斑、中毒性上皮坏死、大疱性多形红斑(Stevens-Johnson综合征),皮肤对光过敏反应、视力模糊、眼部红肿、高血压、血尿、低血 |
禁忌症 | 1对其他非甾体抗炎药过敏者禁用。2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3对阿司匹林过敏的哮喘患者禁用。 | 对本品过敏、消化性溃疡、慢性胃病患者禁用。 |
注意事项 | 1本品为对症治疗药,不宜长期或大量使用,用于止痛不得超过5天,用于解热不得超过3天,如症状不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21岁以下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3不能同时服用其他含有解热镇痛药的药品(如某些复方抗感冒药)。4服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5有下列情况患者慎用:60岁以上、支气管哮喘、肝肾功能不全、凝血机制或血小板功能障碍(如血友病)。6下列情况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有消 | 1交叉过敏。对阿司匹林或其他非甾体抗炎药过敏的患者,对本品也可能过敏。2饭后给药或与食物或抗酸药同服,以减少胃肠刺激。 3一日量超过20mg时,发生胃肠溃疡的危险明显增加。 4一般在用药开始后7~12天,还难以达到稳定的血药浓度,因此,疗效的评定常须在用药2周后。 5用药期间如出现过敏反应、血象异常、视力模糊、精神症状、水潴留及严重胃肠反应时,应即停药。 6过量中毒时应即行催吐或洗胃,并进行支持 |
本页面信息仅供参考,请以产品实际附带说明书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