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50329 |
国药准字B20020585 |
用法用量 |
口服。成人及12岁以上儿童:一日1次,一次两茶匙(10毫升)。2~12岁儿童:体重>30公斤:每天一次,每次两茶匙(10毫升)。体重≤30公斤:每天一次,每次一茶匙(5毫升)。 |
口服,一次2粒,一日3次。 |
化学成分 |
主要成份为氯雷他定。化学名称:4-(8-氯-5,6-二氢-11H-苯并[5,6]环庚基[1,2-b]吡啶-11-烯)-1-哌啶羧酸乙酯。 |
菟丝子、枸杞子、五味子、蛇床子、金樱子、覆盆子、韭菜子、川楝子、淫羊藿、巴戟天、肉苁蓉、地黄、川牛膝、人参、鹿茸、海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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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良反应 |
在临床对照试验中,氯雷他定未显示临床上明显的镇静或抗胆碱能作用,其发生率与安慰剂相似,嗜睡、口干、体重增加、乏力、头痛和恶心的报告很罕见。 |
尚不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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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症 |
对本品任何成份过敏者或特异体质的患者禁用。 |
儿童、孕妇禁用。 |
注意事项 |
1精神运动试验研究表明,本品与酒同时服用时不会产生药力相加作用;2抗组胺药能清除或减轻皮肤对所有变应原的阳性反应,因此在作皮试前约48小时应停止使用氯雷他定;3本品对心脏功能无影响,但偶有心律失常报道,有心律失常病史者应慎用;4对肝功能不全者,消除半衰期有所延长,请在医生指导下使用,可按10mg/次,隔日1次服药。5肾功能不全者慎用。 |
1.忌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感冒发热病人不宜服用。3.本品宜饭前服用。4.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服药2周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