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 | 咳特灵胶囊 | 澳特斯 |
生产厂家 | 广东一片天医药集团制药有限公司 | 香港澳美制药厂 |
规格 | 每粒含小叶榕干浸膏0.36g,马来酸氯苯那敏1.4mg | 每袋10ml,每盒150袋 |
剂型 | 胶囊剂 | 溶液剂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44020652 | 注册证号HC20040004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粒,一日3次。 | 口服。成人每次10ml,每日三次。 |
化学成分 | 小叶榕、马来酸氯苯那敏。 | 每5ml含福尔可定5.0mg,盐酸曲普利啶0.6mg,盐酸伪麻黄碱15.0mg和愈创木酚甘油醚50.0mg |
不良反应 | 可见困倦、嗜睡、口渴、虚弱感。 | 本制剂服用后一般无不良反应出现,个别敏感者可出现思睡、头晕、胃肠不适、腹痛、恶心、呕吐、口干等。并需注意过敏症状,若有此情况,立即停止服药,并咨询医生。 |
禁忌症 | 孕妇禁用。 | 有严重高血压、冠心病或正服用单胺氧化酶抑制剂的患者禁用本品。 |
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有支气管扩张、肺脓疡、肺心病、肺结核患者出现咳嗽时应去医院就诊。 4.本品含马来酸氯苯那敏。膀胱颈梗阻、甲状腺功能亢进、青光眼、高血压和前列腺肥大者慎用;哺乳期妇女慎用;服药期间不得驾驶机、车、船、从事高空作业、机械作业及操作精密仪器。 5.严格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6.本品不宜长期服用,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 |
操作机械或驾驶时需谨慎。有严重肝肾功能损害者,需调整剂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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