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 | 咳特灵胶囊 | 复方甘草浙贝氯化铵片 |
生产厂家 | 广东环球制药有限公司 | 山东仙河药业有限公司 |
规格 | 12s | 0.6克×24粒 |
剂型 | 胶囊剂 | 片剂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44022691 | 国药准字H20044609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粒,一日3次。 | 口服。一次1~2片,一日3~4次。 |
化学成分 | 小叶榕、马来酸氯苯那敏。 | 本品为复方制剂,每片含氯化铵50毫克、浙贝母流浸膏0.04毫升、桔梗流浸膏0.06毫升、甘草流浸膏0.1毫升、远志流浸膏0.06毫升、甘草浸膏40毫克、八角茴香油0.004毫升。 |
不良反应 | 可见困倦、嗜睡、口渴、虚弱感。 | 可见恶心,胃部不适。 |
禁忌症 | 孕妇禁用。 | 1对本品成分过敏者禁用。 2肝功能不全者禁用。 |
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有支气管扩张、肺脓疡、肺心病、肺结核患者出现咳嗽时应去医院就诊。 4.本品含马来酸氯苯那敏。膀胱颈梗阻、甲状腺功能亢进、青光眼、高血压和前列腺肥大者慎用;哺乳期妇女慎用;服药期间不得驾驶机、车、船、从事高空作业、机械作业及操作精密仪器。 5.严格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6.本品不宜长期服用,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
1在镰状细胞贫血患者,可引起缺氧或(和)酸中毒。 2本品与磺胺嘧啶、呋喃妥固等量配伍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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