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 | 咳特灵胶囊 | 甲磺司特颗粒 |
生产厂家 | 广东环球制药有限公司 | 重庆植恩药业有限公司 |
规格 | 12s | 1g:50mg*18袋 |
剂型 | 胶囊剂 | 颗粒剂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44022691 | 国药准字H20120105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粒,一日3次。 | 一般成人,1次100mg,一日3次饭后口服。可按年龄、症状适当增减剂量。 |
化学成分 | 小叶榕、马来酸氯苯那敏。 | |
不良反应 | 可见困倦、嗜睡、口渴、虚弱感。 | 临床试验中不良反应发生率为5%(73/1460例)。其中消化系不良反应如暧气、恶心、口渴、胃部不适、腹泻、软便等;精神神经系统如头痛、困倦等;皮肤如皮疹、荨麻疹、手指肿胀、瘙痒等多见。 此外,临床检查值异常如白细胞数、嗜酸性细胞数增多;GOT、GPT、γ-GPT、AL-P升高;蛋白尿、尿潜血阳性。 长期用药不良反应发生率为6.4%(12/187例),略有增加,但未见特殊的不良反应。 |
禁忌症 | 孕妇禁用。 | 尚不明确 |
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有支气管扩张、肺脓疡、肺心病、肺结核患者出现咳嗽时应去医院就诊。 4.本品含马来酸氯苯那敏。膀胱颈梗阻、甲状腺功能亢进、青光眼、高血压和前列腺肥大者慎用;哺乳期妇女慎用;服药期间不得驾驶机、车、船、从事高空作业、机械作业及操作精密仪器。 5.严格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6.本品不宜长期服用,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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