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66647 |
国药准字Z13022204 |
用法用量 |
口服。成人一次10毫升,一日3次,24小时不超过4次。 |
开水冲服,一次1~2袋,一日2次,饭后服用。 |
化学成分 |
本品为复方制剂,每10毫升含氢溴酸右美沙芬30毫克,愈创木酚甘油醚200毫克。 |
白芍、苍术、川芎、丹参、党参、地龙、葛根、红花、花蕊石、黄柏、黄芪、没药、羌活、秦艽、乳香、生地黄、石决明、桃仁、土鳖虫、王不留行、威灵仙。辅料为乳糖、β-环糊精、硬脂酸镁。 |
不良反应 |
可见头晕、头痛、嗜睡、易激动、嗳气、食欲缺乏、便秘、恶心、皮肤过敏等,停药后上述反应可自行消失。 |
详细请看说明书 |
禁忌症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孕妇忌服。 |
注意事项 |
1 用药7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2 儿童用量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3 抑郁症、消化道溃疡、痰量过多、哮喘等患者以及老年人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4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 5 服药期间不得驾驶机、车、船、从事高空作业、机械作业及操作精密仪器; 6 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 7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 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 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 |
1.忌生冷、油腻食物。2.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3.儿童、经期及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消化道溃疡、肾性高血压患者慎服或遵医嘱。5.如有感冒、发烧、鼻咽痛等患者,应暂停服用。6.头晕或手臂麻木严重者,应去医院就诊。7.服药7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