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 | 克林霉素磷酸酯凝胶 | 正骨水 |
生产厂家 | 苏州第四制药厂有限公司 | 广西玉林制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规格 | (1)10g:0.1g(按克林霉素计) (2)20g:0.2g(按克林霉素计) | 88毫升/瓶 |
剂型 | 凝胶剂 | 溶液剂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0970005 | 国药准字Z45021659 |
用法用量 | 清洗并抹干患处,将本品适量涂于患处,早晚各1次。 | 用药棉蘸药液轻搽患处;重症者用药液湿透药棉敷患处1小时,每日2~3次。 |
化学成分 | 克林霉素磷酸酯 | 九龙川 ,木香 ,海风藤 ,土鳖虫 ,豆鼓姜 ,猪牙皂 ,香加皮, 莪术, 买麻藤 ,虎杖等。 |
不良反应 | 常见不良反应有:局部皮肤干燥、接触性皮炎、皮肤刺激反应、过敏症状、腹痛、胃 肠不适、眼睛刺痛等;个别可能有腹泻、血样腹泻、结肠炎包括假膜性结肠炎等。 | 本品刺激性强,不可内服,敷药时应注意皮肤,防止引起皮炎。 |
禁忌症 | 1.对克林霉素或林可霉素过敏者禁用。 2.有局限性肠炎、溃疡性肠炎或抗生素相关肠炎病史患者禁用。 | 孕妇禁用;血虚无瘀者禁用。 |
注意事项 | 1.本品使用过程中可能引起假膜性结肠炎,如有剧烈腹痛、频繁腹泻,伴水样或血样 便等症状,应高度警惕,并采取相应措施(如停药、输液、内窥镜检查等),如出现假膜 性结肠炎,可选用万古霉素口服一次0.125~0.5g,一日4次进行治疗。也可选用其他有 效的治疗措施。 2.本品应避免触及眼睛及口。若误进眼睛,应以清水彻底冲洗。【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孕妇应权衡利害关系后决定是否使用本品,一般不宜使用。 哺乳期妇女若使用本品,应暂停哺乳。【儿童用药】小儿应用时,应注意重要器官的功能,小于1个月的小儿不宜应用。【药物过量】过量使用本品会引起全身反应,如消化道反应、过敏反应、假膜性结肠炎等。 | 1.本品为外用药,忌内服。2.用毕洗手,切勿接触眼睛、口腔等黏膜处。不能搽入伤口。3.忌生冷、油腻食物。4.儿童、孕妇、经期及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5.本品不宜长期或大面积使用,用药过程中如有瘙痒起疹,暂停使用。6.用药3天症状无缓解,或出现局部红肿、疼痛、活动受限等不适症状时应去医院就诊。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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