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 | 西咪替丁片 | 浦秀 |
生产厂家 | 长春长红制药有限公司 | 上海现代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规格 | 5mg*60片 | |
剂型 | 片剂 | 片剂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2022005 | 国药准字H20030532 |
用法用量 | 1.治疗十二指肠溃疡或病理性高分泌状态,一次0.2~0.4g,一日4次,餐后及睡前 服,或一次0.8g, 睡前1次服; 2.预防溃疡复发,一次0.4g,睡前服; 3.肾功能不全患者用量减为一次0.2g,12小时1次; 4.老年患者用量酌减。 5.小儿:口服,一次按体重 5~10mg/Kg,一日2~4次。 | 推荐剂量为每天服药1次,一次10mg(一次1片),早晨单独服用或与早餐同时服用。如体重减轻不明显,4周后剂量可增加至每天15mg(1片半),若患者无法耐受10mg(1片)/日剂量,可降至5mg(半片)/日。不推荐使用15 mg(1片半)/日以上的剂量。 |
化学成分 | 西咪替丁 | 本品主要成份为盐酸西布曲明。 |
不良反应 | 本品的不良反应总体上讲并不常见,且通常在继续用药或停药后可消失。 1.较常见的不良反应有腹泻、头晕、乏力、头痛和皮疹等。 2.本品有轻度抗雄性激素作用,用药剂量较大(每日在1.6g以上)时可引起男性乳 房发育、女性溢乳、性欲减退、阳痿、精子计数减少等,停药后即可消失。 3.本品可通过血-脑脊液屏障,具有一定的神经毒性。偶见精神紊乱,多见于老年、 幼儿、重病患者,停药后48小时内能恢复。在治疗酗酒者的胃肠道合并症时,可出现震颤 性谵妄,酷似戒酒综合征; 4.本品罕见的不良反应有:过敏反应、发热 | 1. 常见不良反应有:口干、厌食、失眠、便秘等。 2. 其它发生率≥1%的不良反应有发热、心率增快、血压升高、呼吸困难以及腹泻、胃肠炎等。 3. 本品可以引起肝功能异常,常随进一步的治疗而消失,尚有明确的剂量-反应关系。 4. 另外还可见肢体痉挛、张力增加、思维异常、癫痫发作、间质性肾炎、月经紊乱、外周性水肿;关节炎、皮肤瘙痒、感觉异常、弱视等反应。 |
禁忌症 | 1. 接受单胺氧化酶抑制剂(MAOI)治疗的患者。 2. 接受其它中枢性食欲抑制药治疗的患者。 3. 神经性厌食的患者。 4. 对本品成份过敏的患者。 5. 血压不能控制或控制不好的高血压患者。 6. 有冠心病、心衰、心律失常和中风的患者。 7. 严重肝、肾功能不全的患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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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 癌性溃疡者,使用前应先明确诊断,以免延误治疗; 2. 年患者由于肾功能减退,对本品清除减少减慢,可导致血药浓度升高,因此更易发 生毒性反应,出现眩晕、谵妄等症状; 3. 诊断的干扰:口服15分钟内胃液隐血试验可出现假阳性;血液水杨酸浓度、血清 肌酐、催乳素、氨基转移酶等浓度均可能升高;甲状旁腺激素浓度则可能降低; 4. 为避免肾毒性,用药期间应注意检查肾功能; 5. 本品对骨髓有一定的抑制作用,用药期间应注意检查血象; 6. 本品的神经毒性症状与中枢抗胆碱药所致者极为相似,且用拟胆碱药毒扁豆碱治疗 可改善症状。故应避免本品与中枢抗胆碱药同时使用,以防加重中枢神经毒性反应; 7. 下列情况应慎用: (1)严重心脏及呼吸系统疾患; (2)用于系统性红斑狼疮(SLE)患者,西咪替丁的骨髓毒性可能增高; (3)器质性脑病; (4)肝肾功能损害。【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能通过胎盘屏障,并能进入乳汁,孕妇和哺乳期妇女禁用。【儿童用药】幼儿慎用。【老年患者用药】用量酌减。【药物过量】常见有呼吸短促或呼吸困难,以及心动过速。处理:首先清除胃肠道内尚未吸收的药 物,并给予临床监护及支持疗法,出现呼吸衰竭者,立即进行人工呼吸,心动过速者可给 予b肾上腺素阻滞药。 | 1.肥胖症的治疗应以饮食控制和运动为基础。 2.库欣综合征及甲状腺功能低下引起的肥胖者应排除在应用本品范围之外。 3.高血压病史的患者应谨慎使用。 4.因可能增加或加重胆结石的形成,故胆石症患者应慎用本品。 5.本品可引起瞳孔扩大,应慎用于闭角型青光眼患者。 6.有癫痫病史的患者应慎用,对于有癫痫发作的患者应停止使用。 7.有可能会影响判断、思维或运动技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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