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 | 烟酸片 | 正骨水 |
生产厂家 | 广州珠江制药厂 | 广西玉林制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规格 | 88毫升/瓶 | |
剂型 | 片剂 | 溶液剂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44024094 | 国药准字Z45021659 |
用法用量 | 推荐膳食每日摄入量:初生~3岁为5~9mg,4~6岁为12mg,7~10岁为 13mg,男性青少年及成人为15~20mg,女性青少年及成人为13~15mg,孕妇 为17mg,乳母为20mg。 口服: 1.成人: (1)糙皮病,常用量:每次50~100mg,每日500mg,如有胃部不适,宜与 牛奶同服或进餐时服,一般同时服用维生素B1、B2、B6各5mg。 (2)抗高血脂,开始口服100mg,一日3次,4~7日后可增加至每次1~2g, 一日3次。 2.儿童:糙皮病,常用量:每次25~50mg,一日2~3次。 | 用药棉蘸药液轻搽患处;重症者用药液湿透药棉敷患处1小时,每日2~3次。 |
化学成分 | 烟酸 | 九龙川 ,木香 ,海风藤 ,土鳖虫 ,豆鼓姜 ,猪牙皂 ,香加皮, 莪术, 买麻藤 ,虎杖等。 |
不良反应 | 1.烟酸在肾功能正常时几乎不会发生毒性反应。 2.烟酸的一般反应有:感觉温热、皮肤发红,特别在脸面和颈部,头痛。 3.大量烟酸可导致腹泻、头晕、乏力、皮肤干燥、瘙痒、眼干燥、恶心、呕 吐、胃痛等。 4.偶尔大量应用烟酸可致高血糖、高尿酸、心律失常、肝毒性反应。 5.一般服用烟酸2周后,血管扩张及胃肠道不适可渐适应,逐渐增加用量可 避免上述反应。如有严重皮肤潮红、瘙痒、胃肠道不适,应减小剂量。 | 本品刺激性强,不可内服,敷药时应注意皮肤,防止引起皮炎。 |
禁忌症 | 孕妇禁用;血虚无瘀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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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下列情况应慎用: (1)动脉出血。 (2)糖尿病(烟酸用量大可影响糖耐量)。 (3)青光眼。 (4)痛风。 (5)高尿酸血症。 (6)肝病。 (7)溃疡病(用量大可引起溃疡活动)。 (8)低血压。 2.对诊断的干扰:荧光测定尿中儿茶酚胺浓度呈假阳性,尿糖班氏试剂测定 呈假阳性,血尿酸测定可增高(仅在应用大剂量烟酸时发生)。 3.给药过程中应注意检查肝功能、血糖。【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尚不明确。【儿童用药】烟酸在儿童中降血脂作用未经临床试验,2岁以下小儿胆固醇为正常发育所 需,不推荐应用烟酸降低血脂。【药物过量】用量超过需要时,绝大部分可经肾排出。 | 1.本品为外用药,忌内服。2.用毕洗手,切勿接触眼睛、口腔等黏膜处。不能搽入伤口。3.忌生冷、油腻食物。4.儿童、孕妇、经期及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5.本品不宜长期或大面积使用,用药过程中如有瘙痒起疹,暂停使用。6.用药3天症状无缓解,或出现局部红肿、疼痛、活动受限等不适症状时应去医院就诊。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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