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74178 |
国药准字H20143194 |
用法用量 |
滴眼,一次1-2滴,一日3~4次。 |
单药治疗:12岁以上患者本药单药治疗的初始剂量是25 mg,每日一次,连服2周 ;随后用50 mg,每日1次,连服两周。此后,每隔1-2周增加剂量,最大增加量为 50-100 mg,直至达到最佳疗效,通常达到最佳疗效的维持剂量为100-200 mg/日,每日一次或分两次给药。其他详见说明书。 |
化学成分 |
维生素b12、马来酸氯苯那敏、盐酸萘唑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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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良反应 |
1.眼部反应:偶见瞳孔散大、充血加重、刺激、眼部不适、视物模糊及轻度炎症。
2.全身反应:偶见晕眩、头痛、恶心、焦躁、思睡、血压升高、心律失常以及血糖升高等。 |
在本药作为单药治疗的试验中,不良反应的报导包括头痛、疲倦、皮疹、恶心、头晕、嗜睡和失眠。在临床双盲、添加试验中,服用拉莫三嗪的病人中皮疹的发生率高达10%,服用安慰剂的病人为5%。2%的病人因皮疹导致停止拉莫三嗪的治疗。这种皮疹在外观上一般是斑丘疹,通常在治疗开始的前8周出现,停用拉莫三嗪后消失。罕见的、严重的皮疹,包括Stevens-Johnson综合征和中毒性表皮坏死溶解(Lyell综合征)已经有报道,后者会引发高死亡率。 |
禁忌症 |
1.闭角型青光眼。2.对本品任何成分过敏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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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儿童,尤其是婴儿使用可能会发生中枢神经抑制,导致昏迷和体温显著下降。因此,婴儿和儿童必须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2.连用3-4日,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3.打开后应在4周内用完,逾期请勿使用。
4.心血管疾病、糖尿病、高血压、甲状腺功能亢进和眼部感染患者慎用。
5.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
6.在使用过程中,如发现眼红、疼痛等症状应停药就医。
7.滴眼时请勿使管口接触手和眼睛,使用后应将瓶盖拧紧,以免污染药液。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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