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83284 |
国药准字Z53021725 |
用法用量 |
滴眼,一次1-2滴,一日3-5次。 |
治疗组口服三七总甙片,每次100mg,每日3次,对照组口服复方丹参片,每次2粒,每日3次,2个月为1疗程。 |
化学成分 |
本品每瓶含牛磺酸0.4克。辅料为:硼酸、硼砂、对羟基苯甲酸甲酯、对羟基苯甲酸丙酯、玻璃酸钠。 |
三七总皂苷(其主要成份为:人参皂苷Rb1,人参皂苷Rg1,三七皂苷R1) |
不良反应 |
偶见一过性刺激反应。 |
偶见过敏性皮疹,胃肠不适或少量出血如齿龈出血、痰中带血,妇女月经量增多,实际应用中偶见血压上升多见于老人 |
禁忌症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尚不明确 |
注意事项 |
1. 第一次使用本品前应咨询医师,治疗期间应定期到医院检查。 2. 若出现充血、眼痒、水肿等症状,应停药就医。 3. 打开后应在4周内用完,逾期请勿使用。 4. 滴眼时请勿使管口接触手和眼睛,使用后应将瓶盖拧紧,以免污染药液。 5.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6. 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7. 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8. 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 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不可用作滴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