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 | 盐酸特比萘芬凝胶 | 贝分 |
生产厂家 | 江西杏林白马药业有限公司 | 鲁南贝特制药有限公司 |
规格 | 10克:0.1克 | 120ml:0.12g |
剂型 | 凝胶剂 | 溶液剂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83939 | 国药准字H20050889 |
用法用量 | 局部外用。取该药品适量涂敷于患处及其周围,一日2次。体、股癣连续使用2-4周;手癣、足癣、花斑癣连续用药4-6周。 | 成人和12岁以上儿童:每次10ml,一天一次,或遵医嘱。若出现不良反应,可改在早晚各一次,每次5ml。 6-11岁儿童:根据症状的严重程度不同,推荐起始剂量为5ml,每日一次,或遵医嘱。 2-5岁儿童:推荐起始剂量为2.5ml,每日一次,或遵医嘱。 |
化学成分 | 盐酸西替利嗪 化学名称:(±)-2-[2-[4-[(4-氯苯基)苯甲基]-1-哌嗪基]乙氧基]乙酸二盐酸盐。 化学结构式: 分子式:C21H25ClN2O3•2HCl 分子量:461.8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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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良反应 | 偶见皮肤刺激如烧灼感,或过敏反应如皮疹、瘙痒等。 | 1、少数患者可出现头痛、口干、嗜睡、情绪不稳定等,但发生率很低。 2、极少数患者可出现皮疹、皮肤瘙痒、恶心、呕吐、腹痛、腹泻等过敏反应。 3、迄今为止,尚未发现本药引起心律失常、QT间期延长、室性心动过速及肥胖等不良反应,但用药期间(尤其长期用药者)仍应加强观察及随访。 |
禁忌症 | 对本品过敏者、妊娠期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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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 2.避免接触眼睛和其他黏膜(如口、鼻等)。 3.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红肿等情况应停药,并将局部药物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 4.该药品涂敷后不必包扎。 5.不得用于皮肤破溃处。 6.对该药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该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请将该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该药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肾功能损害者应减半量。 2.酒后避免使用。 3.司机、操作机器或高空作业人员慎用。 4.本药无特效拮抗剂,严重超量患者应立即洗胃,采用支持疗法,并长期严密观察病情变化。 5.未发现有与其它药物相互作用的报导,但同时服用镇静剂时应慎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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