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 | 胶体酒石酸铋胶囊 | 小儿康颗粒 |
生产厂家 | 湖南华纳大药厂有限公司 | 海南葫芦娃制药有限公司 |
规格 | 55mg | 10g*9袋 |
剂型 | 胶囊剂 | 颗粒剂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84326 | 国药准字Z46020125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65mg,一日4次,分别于3餐前1小时及临睡时服用。 | 开水冲服,一次5~10g,一日3次。 |
化学成分 | 胶体酒石酸铋 | 地服草,谷精草,夜明砂,蚕砂,蝉蜕,谷,盐酸小檗碱,木香,党参,麦冬,玉竹,赤芍,甘草 |
不良反应 | 偶可出现恶心、便秘等消化道症状。 | |
禁忌症 | 对本品过敏及肾功能不全者禁用。 | 1.对盐酸小檗碱过敏者和有溶血性贫血史者禁用。 2.葡萄糖-6-磷酸脱氢酶缺乏患者禁用。 3.糖尿病患儿禁服。 |
注意事项 | 1.服药期间若出现黑褐色无光泽大便但无其他不适,为正常现象。停药后1~2天后 粪便色泽可转为正常。 2.本品不宜大剂量长期服用。【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孕妇禁用。哺乳期妇女应用本品时应暂停哺乳。【药物过量】本品若大剂量长期服用,会出现铋中毒现象,表现为皮肤变为黑褐色,应立即停药并 作适当处理。 | 1.忌食生冷油腻及不易消化食品。 2.婴幼儿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3.感冒时不宜服用。 4.长期厌食,体弱消瘦者,及腹胀重、腹泻次数增多者应去医院就诊。 5.服药7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6.本品含盐酸小檗碱。严格按照用法用量服用,本品不宜长期服用。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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