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 | 复方樟脑乳膏 | 得肤宝 |
生产厂家 | 内蒙古大唐药业有限公司 | LEO Laboratories Limited(爱尔兰) |
规格 | 15g | |
剂型 | 膏剂 | 膏剂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93735 | 注册证号H20160204 |
用法用量 | 外用,涂擦患处。 | 每天用于患病皮肤一次。推荐4周为一个疗程。一个疗程结束后,在医学监测下可重复进行此疗程。每天最大剂量不超过15g,每周最大剂量不超过100g,治疗面积不应超过体面积的30%。 |
化学成分 | 薄荷脑、桉叶油、薄荷油、樟脑、麝香草酚、丁香油、桂皮油。 | 得肤宝为复方制剂,其组分为每1克含钙泊三醇50μg和倍他米松0.5mg。 |
不良反应 | 外用局部有一定的刺激性,偶可引起接触性皮炎。 | 1.迄今为止,超过2500名患者参加了得肤宝临床试验,结果显示大约10%的患者出现轻度的不良反应。 2.根据临床试验及售后适用结果提示药物常见的不良反应(发生率>1/100和<1/10)为瘙痒症、皮疹、皮肤烧灼感。少见的不良反应(发生率>1/1000和<1/100)为皮肤疼痛或者刺激感,皮炎、红斑、银屑病加重,毛囊炎,应用部位色素沉着。罕见的不良反应(>1/10000和<1/1000)为脓疱型银屑病。 |
禁忌症 | 1.对本品成份过敏者禁用。2.孕妇禁用。 | |
注意事项 | 1.本品为外用药,禁止内服。 2.忌食辛辣刺激性食物。 3.切勿接触眼睛、口腔等黏膜处。皮肤破溃处禁用。 4.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及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5.因糖尿病、肾病、肝病、肿瘤等疾病引起的皮肤瘙痒,不属本品适应范围。 6.首次使用本品,需先擦微量于局部患处,如皮肤呈现刺激现象请即刻停止使用。 7.本品不宜长期或大面积使用,用药后皮肤过敏者应停止使用,症状严重者应去医院就诊。 8.用药7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9.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10.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1.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2.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3.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下列情况患者禁用:得肤宝不能使用于钙代谢失调的病患,禁用于点状、脱落性脓疱型之干癣,也禁用于肾功能不全或严重肝疾病患者。 2.得肤宝不可使用于脸部,使用后应将手部清洗干净以避免接触脸部。 3.得肤宝尚未有使用于头皮、并用其他局部或全身性银屑病(牛皮癣)或光疗法的经验。使用得肤宝治疗期间,医师可建议病人避免过度暴露于日光下。 4.请将得肤宝连同药袋放置于室温之阴凉干燥处避光储存,请勿放在孩童可以取得之处。 5.使用得肤宝期间如需服用其它药品,请主动告诉您的医师或药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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