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 | 盐酸特比萘芬喷雾剂 | 复方氯唑沙宗胶囊 |
生产厂家 | 湖北南洋药业有限公司 | 万特制药(海南)有限公司 |
规格 | 1支/盒,塑料瓶包装。 | 每粒含氯唑沙宗125mg,对乙酰氨基酚150mg。 |
剂型 | 喷雾剂 | 胶囊剂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94006 | 国药准字H20113146 |
用法用量 | 外用,喷于患处,一日2~3次,疗程1~2周或遵医嘱。 | 口服,一次1~2粒,一日3~4次,疗程10天。 |
化学成分 | 盐酸特比萘芬 | 氯唑沙宗 |
不良反应 | 皮肤局部轻度烧灼感、瘙痒感等刺激症状或局部皮肤干燥。一般不影响治疗。 | 胃肠道系统:偶尔会发生胃肠道功能紊乱和腹痛,罕见情况下,氯唑沙宗会导致肠胃道出血。 中枢神经系统:偶见头昏、恶心、头晕、不适和过度刺激等症状。服用本品会发生嗜睡现象,同时服用酒精或其他中枢抑制药会加重嗜睡现象。 过敏反应:罕见情况下,治疗中可出现过敏样皮疹、瘀斑或瘀点现象。血管神经性水肿和超敏反应产生尤其罕见。 肾脏:曾出现患者尿液褪色的个案,可能源于氯唑沙宗的酚代谢物,尚不知其临床意义。 肝脏:服用氯唑沙宗或含有氯唑沙宗药品可能会导致肝损伤,罕见但已有严重的肝损害的报道,机制不明,可能与特异质有关且不可预测,如果发现了肝酶异常,应及时停药。 |
禁忌症 | 对特比萘芬或本品中任何成分过敏者禁用。 | 对氯唑沙宗或对乙酰氨基酚过敏者。 |
注意事项 | 1. 仅供外用,避免误入眼内。应放在儿童不能触及处。 2. 使用过程中如出现不良反应症状,应停止用药。 3. 疗程一般不超过4周。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动物研究显示本品对胎儿无任何不良影响,但在孕妇中尚未经过对照试验验证, 所以孕妇不推荐使用,除非利远大于弊。本品可从乳汁中排出。虽然量很少,但使 用本品的妇女应停止给婴儿哺乳。 | 1、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 2、已知对药物过敏或有过敏史的患者应谨慎使用; 3、未有医生许可,不可连续用药超过10天; 4、驾驶或操纵具有潜在危险机器的患者慎用; 5、本品应置于儿童不易取得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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