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 | 参竹精颗粒 | 党参固本丸 |
生产厂家 | 内蒙古凯蒙药业有限公司 | 台州南峰药业有限公司 |
规格 | 每袋重5克 | 3g/50丸 |
剂型 | 颗粒剂 | 丸剂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93466 | 国药准字Z33020739 |
用法用量 | 开水冲服,一次1袋,一日2次。 | 口服,一次10~12丸,一日3次。 |
化学成分 | 手掌参、黄精、玉竹、何首乌(制)、广枣。 | 党参 |
不良反应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禁忌症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注意事项 | 1.感冒病人不宜服用。2.服药期间出现食欲不振,胃脘不适,大便稀,腹痛等症状时,应去医院就诊。3.糖尿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服用二周后症状未改善,应去医院就诊。5.按照用法用量服用,长期服用应向医师咨询。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油腻食物。2.凡脾胃虚弱,呕吐泄泻,腹胀便溏、咳嗽痰多者慎用。3.感冒病人不宜服用。4.本品宜饭前服用。5.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小儿、孕妇、高血压、糖尿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6.服药二周或服药期间症状无改善,或症状加重,或出现新的严重症状,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7.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9.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0.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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