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 | 艾纳香牌 | 狮马龙 |
生产厂家 | 贵州黄果树立爽药业有限公司 | 英吉利制药厂有限公司 |
规格 | 每丸重0.025克 | 40ml/瓶 |
剂型 | 丸剂 | 溶液剂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25286 | 国药准字ZC20110013 |
用法用量 | 含服,一次2~4丸,一日4次。 | 用此油适量涂搽患处。 |
化学成分 | 艾片、艾纳香油、薄荷素油、薄荷脑、甘草酸单铵盐、辅料为聚乙二醇6000。 | 松节油、桉油、肉桂油、丁香油、薄荷脑、水杨酸甲酯、樟脑、麝香草酚等。 |
不良反应 | 偶见皮疹、恶心、腹痛、腹泻。 | 对破损皮肤有轻微刺激。 |
禁忌症 | 孕妇慎用。哺乳期妇女、儿童、老人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
孕妇及婴儿禁用。 |
注意事项 | 1.忌辛辣、鱼腥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温补性中药。 3.孕妇慎用。哺乳期妇女、儿童、老人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勿空腹服用或一次大剂量服用,勿直接吞入胃肠道,避免引起胃肠刺激。 5.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但如表面出现龟裂纹,或颜色稍变浅,属正常范围,不影响药效。 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本品为外用药,禁止内服。2.忌食生冷、油腻食物。3.切勿接触眼睛、口腔等黏膜处。皮肤破溃或感染处禁用。4.经期及哺乳期妇女慎用。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5.本品不宜长期或大面积使用,用药后皮肤过敏者应停止使用,症状严重者应去医院就诊。6.用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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