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 | 牛磺酸滴眼液 | 悦康 |
生产厂家 | 长春长庆药业集团有限公司 | 广州悦康生物制药有限公司 |
规格 | 10ml:0.5g | 每素丸重20毫克 |
剂型 | 滴剂 | 丸剂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2024450 | 国药准字Z44021835 |
用法用量 | 滴眼,一次1-2滴,一日3-5次。 | 口服,一次1-2粒,一日1-3次,或遵医嘱。 |
化学成分 | 牛磺酸 | 灵芝、红花、人参、附子、人工麝香、熊胆、体外培育牛黄、珍珠、蟾酥、冰片。 |
不良反应 | 偶见一过性刺激反应。 | 在临床研究中发现个别病人服药后出现口干。 |
禁忌症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高血压控制不良者禁用。 |
注意事项 | 1 第一次使用本品前应咨询医师,治疗期间应定期到医院检查。 2 若出现充血、眼痒、水肿等症状,应停药就医。 3 打开后应在4周内用完,逾期请勿使用。 4 滴眼时请勿使管口接触手和眼睛,使用后应将瓶盖拧紧,以免污染药液。 5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6 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7.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8 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 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本品可引起子宫平滑肌收缩,妇女经期及孕妇慎用。运动员慎用。请在医生指导下服用。 2.在临床实验中有少数患者服用本品后出现心悸、心闷、胸闷或胸闷加重、胸痛等症状,停药后这些症状得到缓解或痊愈。建议在停药后去医院就诊。 3.在临床试验中有少数患者出现胸痛、腹部不适等症状,后又自行痊愈,暂无临床意义。 4.在临床试验中有极少数患者服用本品后出现轻度的肝功能异常现象,但该现象原因尚不明确,暂无临床意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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