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 | 牛磺酸滴眼液 | 正骨水 |
生产厂家 | 长春长庆药业集团有限公司 | 广西玉林制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规格 | 10ml:0.5g | 88毫升/瓶 |
剂型 | 滴剂 | 溶液剂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2024450 | 国药准字Z45021659 |
用法用量 | 滴眼,一次1-2滴,一日3-5次。 | 用药棉蘸药液轻搽患处;重症者用药液湿透药棉敷患处1小时,每日2~3次。 |
化学成分 | 牛磺酸 | 九龙川 ,木香 ,海风藤 ,土鳖虫 ,豆鼓姜 ,猪牙皂 ,香加皮, 莪术, 买麻藤 ,虎杖等。 |
不良反应 | 偶见一过性刺激反应。 | 本品刺激性强,不可内服,敷药时应注意皮肤,防止引起皮炎。 |
禁忌症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孕妇禁用;血虚无瘀者禁用。 |
注意事项 | 1 第一次使用本品前应咨询医师,治疗期间应定期到医院检查。 2 若出现充血、眼痒、水肿等症状,应停药就医。 3 打开后应在4周内用完,逾期请勿使用。 4 滴眼时请勿使管口接触手和眼睛,使用后应将瓶盖拧紧,以免污染药液。 5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6 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7.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8 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 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本品为外用药,忌内服。2.用毕洗手,切勿接触眼睛、口腔等黏膜处。不能搽入伤口。3.忌生冷、油腻食物。4.儿童、孕妇、经期及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5.本品不宜长期或大面积使用,用药过程中如有瘙痒起疹,暂停使用。6.用药3天症状无缓解,或出现局部红肿、疼痛、活动受限等不适症状时应去医院就诊。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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