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 | 鱼石脂软膏 | 硝酸益康唑溶液 |
生产厂家 | 新乡华青药业有限公司 | 广东恒健制药有限公司 |
规格 | .1 | 每支20ml。 |
剂型 | 膏剂 | 溶液剂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41023977 | 国药准字H44020625 |
用法用量 | 外用,一日2次,涂患处。 | 局部外用,取适量涂于患处。皮肤念珠菌病及癣,每日早晚各1次,疗程2~4周;花斑癣,每日1次。 |
化学成分 | 硝酸益康唑. | |
不良反应 | 偶见皮肤刺激和过敏反应。 | 可见烧灼感,偶见瘙痒、皮疹等过敏反应。 |
禁忌症 | 尚不明确。 | |
注意事项 | 1.不得用于皮肤破溃处。 2.避免接触眼睛和其他黏膜(如口、鼻等)。 3.连续使用一般不超过7日,如症状不缓解,请咨询医师。 4.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红肿等情况应停药,并将局部药物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 5.对该药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6.该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7.请将该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该药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避免接触眼睛和其他黏膜(如口、鼻等)。 2.孕妇、哺乳期妇女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3.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红肿等情况应停药,并将局部药物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 4.为避免复发,皮肤念珠菌病及各种癣病的疗程至少2周,足癣至少4周。 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7.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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