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 | 百令 | 乙肝扶正胶囊 |
生产厂家 | 杭州中美华东制药有限公司 | 重庆东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规格 | 0.2g*60粒 | 0.25g*60s |
剂型 | 胶囊剂 | 胶囊剂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10910036 | 国药准字Z50020025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日3次;一次5-15粒,请遵医嘱。 | 口服,一次4粒,一日 3次;儿童酌减或遵医嘱。 |
化学成分 | 发酵虫草菌粉。 | |
不良反应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禁忌症 | 凡阴虚火旺,血分有热,胃火炽盛,肺有痰热。外感热病者禁用。 | 尚不明确。 |
注意事项 | 1.忌不易消化食物。2.感冒发热病人不宜服用。3.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服药4周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本品连续使用不得超过7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2、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3、高血压、心脏病、胃肠道阻塞性疾患、甲状腺机能亢进、溃疡性结肠炎、反流性食管炎、肾功能不全患者慎用。 4、低磷血症(如吸收不良综合征)患者不宜长期大量服用。 5、儿童用量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本页面信息仅供参考,请以产品实际附带说明书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