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 | 百令 | 附子理中口服液 |
生产厂家 | 杭州中美华东制药有限公司 | 江西天施康中药股份有限公司 |
规格 | 0.2g*60粒 | |
剂型 | 胶囊剂 | 溶液剂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10910036 | 国药准字Z20055310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日3次;一次5-15粒,请遵医嘱。 | 口服,一次5毫升,一日2次。 |
化学成分 | 发酵虫草菌粉。 | 附子(制)、党参、白术(炒)、干姜、甘草。 |
不良反应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禁忌症 | 凡阴虚火旺,血分有热,胃火炽盛,肺有痰热。外感热病者禁用。 | 尚不明确 |
注意事项 | 1.忌不易消化食物。2.感冒发热病人不宜服用。3.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服药4周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孕妇慎用。 2.不适用于急性肠胃炎,泄泻兼有大便不畅,肛门灼热者。 3.高血压、心脏病、肾病、咳喘、浮肿患者或正在接受其他药物治疗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本品中有附子,服药后如有血压增高、头痛、心悸等症状,应立即停药,去医院就诊。 5.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小儿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慢性肠胃炎、泄泻患者服药三天后症状未改善应去医院就诊。 7.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 8.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 9.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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