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 | 七制香附丸 | 小儿康颗粒 |
生产厂家 | 山东宏济堂制药集团有限公司 | 海南葫芦娃制药有限公司 |
规格 | 10g*9袋 | |
剂型 | 颗粒剂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37020151 | 国药准字Z46020125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袋,一日2次。 | 开水冲服,一次5~10g,一日3次。 |
化学成分 | 地服草,谷精草,夜明砂,蚕砂,蝉蜕,谷,盐酸小檗碱,木香,党参,麦冬,玉竹,赤芍,甘草 | |
不良反应 | ||
禁忌症 | 孕妇忌服。 | 1.对盐酸小檗碱过敏者和有溶血性贫血史者禁用。 2.葡萄糖-6-磷酸脱氢酶缺乏患者禁用。 3.糖尿病患儿禁服。 |
注意事项 | 1.忌食生冷食物。2.服本药时不宜和感冒药同时服用。3.服本药时不宜同时服用藜芦,五灵脂,皂荚及其制剂。4.不宜喝茶和吃萝卜以免影响药效。5.平素月经周期正常,突然月经错后,应在排除早早孕后才可服药。6.青春期少女及更年期妇女应在医师指导下服药。7.按照用法用量服用,服药过程中出现不良反应应停药,并向医师咨询。8.服药一个月经周期症状不减轻,或合并有其他妇科疾病,应去医院就诊。9.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10.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食生冷油腻及不易消化食品。 2.婴幼儿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3.感冒时不宜服用。 4.长期厌食,体弱消瘦者,及腹胀重、腹泻次数增多者应去医院就诊。 5.服药7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6.本品含盐酸小檗碱。严格按照用法用量服用,本品不宜长期服用。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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